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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稅捐機關無法得知該車輛遭借名登記之情事出名人須向法院起訴自己對車輛所有權不存在再持確定判決書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予借名人稅款才得以借名人為課徵對象

  2. 1.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的復查決定如有不服可於復查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原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依法提起訴願。 2.受理復查機關逾2個月不為復查決定者,納稅義務人可以逕行提起訴願。 (2)行政訴訟: 1.第一審: a.納稅義務人依法提起訴願,而對受理訴願機關決定不服者,可於訴願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又所核課之稅額或所處罰鍰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以地方行政法院 (指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另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 (指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所核課之稅額或所處罰鍰在新臺幣150萬元以下者,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自己車輛被開走又找不到人,事後又常常收到牌照稅罰鍰,便向機關詢求協助。 該局進一步表示,車輛如有欠稅或經註銷牌照,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之情形時,稅捐稽徵機關原則上以向監理機關辦妥車輛登記的所有人為課徵對象,但如果車輛所有人和使用人間涉有私權糾紛 (被他人以「搶奪、詐欺、詐騙、侵占」等方式非法占用),因稅捐機關無法得知該車輛侵占之情事且無權介入仲裁,須經法院就雙方爭執事項釐清並為判決確定,再由民眾持該判決至稅捐處主張後,車輛侵占期間之使用牌照稅才得以使用人 (侵占人)為課徵對象。 特別提醒車主,若民眾有類此車輛私權糾紛,應儘速訴求法律途逕解決,才能捍衛自身權益。

  4.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人侵占或被他人偽刻印章,冒領牌照時,應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判決確定,則侵占或冒領牌照期間欠繳之使用牌照稅,可向實際使用人課徵。

  5. 納稅義務人可提起訴願的情況有下列情形: (一)不服稅捐機關復查決定。 (二)對於稅捐機關非屬核定稅捐之其他行政處分不服,而逕行提起訴願。 地方稅房屋稅地價稅契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印花稅以縣市政府為訴願管轄機關。 訴願人應繕具訴願理由書經由管轄稅捐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更多相關資訊. 行政救濟程序應於什麼時候提起? 111-01-05. 先按繳款書上之限繳日期繳訖再申請復查是否較不划算? 111-01-05. 申請復查時,應否先行繳交本稅的1/3? 110-12-30. 對稅捐機關核定之稅捐如有不服,在提起行政救濟前,有無較簡便的更正方式? 104-12-16.

  6. 行為罰之處罰期間如何認定?. (0701) 行為罰係對不依稅法規定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處罰,並不以行為人有逃漏稅為處罰要件,則其處罰期間一律為5年,無須視有無故意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而定。. 文書影本可否作為違章漏稅之證據?. (0702 ...

  7. 依法院判決或和解筆錄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的審核標準稅務局報乎您知!.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法院判決或和解筆錄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案件其申報移轉現值的認定應以起訴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 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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