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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0月7日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歷經12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為菲傭體內採到馮滬祥的精液且從案發後菲傭偵訊光碟說詞認定馮性侵但因審理已超過速審法第7條規定的8年時限因此酌予減刑判決馮滬祥3年4月徒刑確定馮滬祥在歷審都堅稱未性侵菲傭指稱菲傭欲誣陷他一審二審高院更一審更二審4次被判有罪前3次均判4年徒刑但菲傭在更三審大翻供否認馮有性侵她稱是因馮妻不尊重她才挾怨報復又稱性侵證物精液是我以人工抹上去的」,更三審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更五審又改判為4年

  2. 2020年5月30日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於2004年性侵菲籍女看護全案纏訟多年直到2016年10月間最高法院才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3年4月見解隨即發監執行但入監不到3個月他就獲得保外就醫至今未回籠反聲請再審試圖證明自己清白日前三度提起再審高等法院認為其理由與前兩次相同程序於法不合裁定駁回。 馮滬祥被控於2004年1月23日下午4時許,趁著與菲籍女看護獨處的機會,在家性侵她,女看護受辱後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醫生在其內褲及下體採得馮的精液,檢方因而認定性侵成立,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偵審期間,馮妻拿80萬元給女看護,並買機票把她送回菲律賓,女看護一度跨海視訊,改口未遭馮滬祥性侵;馮則喊冤稱,和太太行房後的保險套被女看護偷走,對方取出裡面的精液抹在下體,試圖栽贓。

  3. 馮滬祥 (1948年5月8日—2021年9月25日), 臺灣 政治人物 , 籍貫 瀋陽市 ,生於 上海市 ,曾任 教師 、 國大代表 、 立法委員 。. 馮滬祥早年 反共 ,後來支持 中國統一 [1] ,並曾涉及 臺大哲學系事件 、 蓬萊島雜誌案 。. 晚年因為 性侵 其菲籍看護,且試圖讓 ...

  4. 2016年10月8日 ·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綜合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歷經十二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定馮性侵菲傭理由是菲傭體內採到馮的精液且案發後馮妻以八十萬元與菲傭和解要菲傭簽下協議書後返菲但因本案審理逾八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依強制性交罪判馮三年四月徒刑確定。 士林地檢署認定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應盡快執行,除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還通知馮於本月十二日到士檢報到、發監執行。 檢方已連絡到馮本人,確認馮人在台灣。 馮聲明 批民進黨政府損名節.

  5. 2016年10月7日 · 自由報導更六審認為菲傭如果拿馮滬祥的精液塗抹自己下體精子應已死亡無法游到子宮頸被採集到認定菲傭翻供證詞不足採信此外依當時受理報案的女警供稱菲傭在醫院時泣訴馮滬祥把她的雙腿用力張開等證詞認定他性侵菲傭

  6. 2016年10月26日 · 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最高法院日前判刑3年4月確定馮滬祥原定10月12日發監執行但他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而馮滬祥今早到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間馮滬祥被控在家中性侵剛沐浴完圍著浴巾的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馮滬祥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在10月7日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起訴此案的士林地檢署在案件確定後,除了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外,也通知他12日上午10時應赴士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7. 2017年9月16日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前立法委員 馮滬祥 被控性侵菲傭案遭判刑3年4月定讞前友人 陳鵬仁 涉偽證並具結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偽證罪判陳鵬仁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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