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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於2007年間任內涉貪污50萬,2018年底被法院依圖利罪名判處4年6月徒刑,他在2019年1月10日入獄服刑,至今年1月為止已經服刑逾一半,由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台中高分院火速裁定准許,預計最快今天傍晚可以出獄。 台中高分檢指出,前立委高志鵬任內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圖利罪,被判刑4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2019年1月10日入獄服刑,先後在台北監獄及八德外役監服刑,已執行刑期一半餘(外役監縮短刑期188天),因符合假釋條件,經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核准後,由台中高分檢依刑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向中高分院聲請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
2021年2月5日 ·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5日電)前立法委員高志鵬因圖利罪遭判刑4年6個月,執行刑期過半獲法務部核准假釋,今天傍晚6時7分步出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會回家過年等問題,僅回答「謝謝」。 高志鵬被控藉關說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收業者新台幣50萬元政治獻金,遭判刑4年6個月定讞,公元2019年1月10日向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報到後,暫發監台北分監,後來被移到矯正署宜蘭監獄服刑,之後又轉到桃園市八德外役監獄,因執行刑期過半(其中外役監縮刑188天)、符合假釋條件,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核准保護管束裁定,下午就可出監。
2023年7月15日 · 全案起於,高志鵬被控藉關說台中市某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涉嫌收受有意承租的東豐閣股份公司新台幣50萬元政治獻金;法院更二審依圖利罪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全案定讞。 高志鵬於民國108年1月10日入獄服刑,110年2月假釋出獄;高志鵬以有新證據為由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遭駁回;高志鵬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高志鵬提出賴姓證人於調查局的調詢證詞、羅姓證人於監察院的約詢證詞,並主張賴姓、羅姓證人均證述東豐閣未向台中市政府申請把國有地做多目標用途使用,且業者均未直接與他接洽報酬約定或交付,請求傳喚賴姓、羅姓證人。 高志鵬也主張,本案他二度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承辦庭的審判長均為邵燕玲,邵與他有嫌隙而有判決偏頗之虞,已違反法官迴避規定與法定法官原則。
2018年12月26日 ·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 高志鵬 被控貪污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依貪污罪,判處高志鵬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志鵬必須入監。 最高法院公告判決前,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確保高志鵬順利入監,他的立委身分也不保。 (中央社/資料照片)...
2023年7月15日 ·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發布. 前立委高志鵬因圖利罪遭判刑4年6月定讞並入監服刑,110年間假釋出獄。 高志鵬聲請再審並請求傳喚證人,被高院駁回。 高志鵬提...
2022年3月31日 · 前立法委員高志鵬因圖利罪,遭判刑4年6個月確定入監服刑,去年假釋出獄。 高志鵬認為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等規定違憲,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部分不受理。
2018年12月26日 ·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十多年前,因為被控利用立委職權,向國有財產局副局長關說,收賄50萬元不法利益。 今天(26)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高志鵬被判刑4年6個月定讞,褫奪公權4年,檢方還啟動防逃機制,結果一出來,高志鵬目前在跟律師商討後續事宜,辦公室也相當低調。 由於他的立委任期還有一年以上,因此民進黨內部將會推派誰,也引起高度關注。 ★ 【全新東森新聞APP】一手掌握全世界. (圖/東森新聞) 記者vs.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委員」。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一派輕鬆,笑臉迎人,走向媒體。 (圖/東森新聞)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簡單來講,就是有跑票的就是有跑票,事證查證起來也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