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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32 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應檢附何種憑證?. 更新日期:111-04-29.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但是保險給付 ...

  2. 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應檢附何種憑證?. 更新日期:113-04-22. 納稅義務人列舉扣除其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給付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並應檢附前 ...

  3. 1933 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應檢附何種憑證?. 更新日期:110-10-08. 納稅義務人列舉扣除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並應檢附前 ...

  4. 1233 醫藥及生育費收據如已繳交服務機關,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申報列舉扣除?. 更新日期:110-10-08. 醫藥及生育費的收據正本如果繳交服務機關申請補助費,沒有辦法附上來申報,可以檢附由服務機關證明的收據影本,申報扣除。. 另外,如果遺失醫藥費收據 ...

  5. 納稅義務人的配偶與前夫(妻)或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如果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有關「納稅義務人之子女」規定,減除其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101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10100188380號令)

  6. 如果您是收入的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要記得於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特別提醒要報稅的您,稅法規定,可以扣除一些金額來減輕您的稅負,可扣除的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申報一般扣除額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僅可選擇其中一種方式辦理申報),一種是採用標準扣除額,就是不 ...

  7. 自108年度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如採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減除者,每人可扣除207,000元,但申報的薪資所得未達207,000元者,只可就其薪資所得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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