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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新消息. 113年期房屋稅開徵,手機及超商查繳稅真方便! 更新日期113-05-09.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3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民眾若是沒有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以透過便利商店補單或是手機直接查繳稅哦! 113年4月26日零時至同年6月3日24時止,可使用手機連線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以行動自然人憑證查詢房屋稅定期開徵待繳稅單,並於線上使用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進行繳稅作業,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快速又方便。

  2. 各地區國稅局服務連結及免費語音服務電話. 更新日期:110-10-19.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免費語音服務電話0800-000-321.

  3.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線上申辦.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註銷使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 申請提前使用統一發票.

  4.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113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開徵期間自113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止,本次稅款的課稅所屬期間為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113年4月24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多加留意。 市稅處提醒,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向該處所屬分處或撥打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利用上述憑證 (金融憑證除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民眾應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5.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 例假日除外) 更新日期:113-05-20

  6. 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電話語音及網際網路轉帳繳稅. 更新日期:113-04-02. 納稅義務人代徵人扣繳義務人及扣繳單位可利用其金融機構或郵政機關開立之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稅。 一、 適用範圍 : (一)國稅. 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2、個⼈房屋⼟地交易所得稅申報自繳稅款。 3、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4、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繳稅款。 5、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申報自繳稅款。 6、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各類所得之扣繳稅款。 7、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各類所得之扣繳稅款。 8、證券交易稅自繳 (代徵)稅款 (限證券商)。 9、期貨交易稅代徵稅款。

  7. 財政部電話地址及網址 國稅稽徵機關電話地址 地方稅稽徵機關電話地址及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