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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7年著作權法之修正,更將「著作財產權之限制」及「合理使用」融於一爐。. 其先於第65條增訂第1項明定合理使用之法律效果,揭示:「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再將原第1項修正移列為第2項,其序文調整為:「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 ...

  2. 2011 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所定關於合理使用的四個判斷基準到底要如何適用?營利行為是否就一定不是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所定關於合理使用的四個判斷基準,即「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 ...

  3. 這當中牽涉原著作、衍生著作之利用授權議題,很容易被忽略。. 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衍生著作係就原著作改作而來,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並不至於 ...

  4. 三、「專屬授權」的效果是「得行使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利。

  5. 1546 在網路上賣商品可否使用他人圖片?即使是代理商或經銷商賣上游廠商的商品,還要取得授權嗎?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6. 1.授權文件直接敘明係「專屬授權」。. 2.授權文件雖未直接敘明係「專屬授權」,但其約款已將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專屬授權」之規定內容含括殆盡者,即包括:. (1)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 (2)專屬授權 ...

  7. 因此,未經授權而改作或重製他人著作所完成之獨立著作,仍得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但獨立著作享有著作權,並不能免除其於獨立著作中未經授權而改作或重製他人著作所應承擔之侵害著作權之民、刑事責任。. 我國著作權法關於創作過程中侵害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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