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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7月16日 · 台北一名年逾半百的姓男子因生意業務往來和另名30多歲尤姓女子爆發婚外情,妻發現2人不僅一同手牽手出遊,還生下小孩,氣得對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因小三不願讓小孩驗DNA,而手牽手又不能證明2人「性器接合」,台北地檢署認定通姦事證不足,昨將2人不起訴。 妻控訴,2012年間她聽到風聲,丈夫與業務往來的尤女走得很近,因此約2人談判,沒想到2人向她坦承在交往,當時她雖然明確表達反對的意思,仍無法阻止2人交往。 去年7月間,妻得知尤女生下一名女嬰,還和丈夫手牽手出遊,認定尤女的小孩就是丈夫的骨肉,憤而提告。 妻說,為了釐清小孩是誰的,他與丈夫攤牌,還偷偷錄下2人的對話,妻問:「你確定這個女兒是你的嗎? 」男答:「有的話當然是確定阿。 」、「我以前應該說過了,如果是我的種,為什麼不能領?

  2. Jan 31 Sun 2016 14:25. 刑事案件,是不是只要對方撤回告訴就沒事了?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刑事案件,是不是只要對方撤回告訴就沒事了? 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常遇到我們 律師 已經幫當事人談成和解,但當事人以為只要對方撤回告訴就會一切沒事。 其實,說得精確一點,因為刑事案件分為「告訴乃論罪」與「非告訴乃論罪」,所以雖然對方撤回告訴了,也會因為他提告的案件是「告訴乃論罪」或是「非告訴乃論罪」,而產生不同的結果。

  3. 2014年10月5日 · 台中推薦好的女律師-林佳怡律師.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988-067-721 (手機點下去,可直接撥打) Line ID: hd9958 (手機點下去,可直接加LINE) Line ID (備用): lawyer1015 (手機點下去,可直接加LINE) www.law9958.com.tw (法律,救救我吧! Oct 05 Sun 2014 10:07. 住戶們都很忙...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門檻老是跨不過,該怎麼辦!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住戶們都很忙...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比例門檻老是跨不過,該怎麼辦!

  4. 2016年3月6日 · Mar 06 Sun 2016 14:41. 大樓住戶違反規約,管委會如何請求?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大樓住戶違反規約管委會如何請求? 住戶如有違反相關法令及規約或決議之情形者,大樓之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可報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處理。 ※參考法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5. 2017年10月2日 · Oct 02 Mon 2017 14:42. 台中免費法律諮詢—法院部分.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台中免費法律諮詢. 法院部分. 一、台中地方法院: 訴訟程序諮詢: (04)2223-2311分機3803、3805。 資料來源: 台中地方法院 網站. 二、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服務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 至 11:30。 服務地點:一樓大廳旁。 服務內容:法律諮詢服務。 資料來源: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網站. 三、台中地檢署: 台中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派書記官一名專責訴訟輔導。

  6. 2017年12月13日 · Dec 13 Wed 2017 09:00. 【土地】有預告登記,可否阻止法院強制執行?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有預告登記,可否阻止法院強制執行? 讀者詢問: 之前借錢給朋友,朋友同意將他名下土地過戶給我,但因為土地先前已經被拿去設定抵押權了,所以我和朋友約定,先做預告登記,待他將上面抵押權清償塗銷後,再將土地過戶給我。 想不到,朋友一直不處理,導致最後抵押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拍賣這塊土地。 請問律師,我是預告登記人,我可不可以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林佳怡 律師回覆: 很遺憾,預告登記是沒有辦法排除法院強制執行效力的!

  7. 2014年7月5日 · 王律師:這個法條及判決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依原則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乃由區權人負擔。 那有無解套方式呢? 有! 依第10條第2項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外約定 {「住戶」應分擔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費者}。 管委會即得依第21條向區權人、住戶【承租人、使用人】請求給付公基金之對象。 故可修改規約,或決議該公寓大廈之管理費由承租人或使用人繳納,即可解決。 管委會即可依21條對承租人或使用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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