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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政部已規畫自二 一二年起,發放零至二歲兒童津貼,每人每月三千至五千元不等,但訂有排富條款,預估每年所需經費八十三億元,十年至少八百三十億,一年約八萬餘人受惠。

  2. 健保局官員表示,自健保開辦以來,健保局即針對六以下兒童的急診及住院診察費、住院護理費、手術及麻醉費等支付項目予以二十%到六十%不等加成,九十八年更將這項加成提高至三歲以下兒童,預計於民國一百年時再提高至四歲以下兒童。

  3. 以下兒童、65以上成人以及患有慢性心、肺、腎、肝、血液或代謝疾病(例如糖尿病)等潛在性疾病、孕婦、過度肥胖或免疫系統低下者等為感染流感併發重症之高危險族群。

  4. 內政部日前審查通過「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草案」,配合7月1號上路的社會救助法放寬最低生活費計算標準,估計將新增7,000人受惠,預估全國約有15萬名兒少可獲得每月健保費全額補助,符合資格者,由健保局直接扣抵,不須另提申請。

  5. 二代健保 小孩擬不計保費 【2010/04/21 聯合晚報】 另提出掛號費內含在健保給付

  6. 從明年1月1號開始,內政部擴大補助中低收入戶家庭,18以下兒童和少年的健保費自付額,都由政府全額補助,預計可以照顧11萬名孩童。 不過提醒您,這項補助必須主動向轄區公所申請。

  7. 醫師原看診三以下兒童,其門診診察費得加二成費用,自一 年一月一日起提高為四歲,約有二十多萬二千人受惠,上述門診診察費調升,健保局期待醫師給予門診病患更優質的門診服務,前開費用預估一年增加一四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