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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 | 各處室服務目 e點通 總務處 總務處相關法規 請至本校網頁→行政單位→總務處→點選「公告區」查詢與下載 編號 法令規章 負責單位 1 冷氣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庶務組 2 節能減碳實施要點 庶務組 3 公物管理、修繕實施要點 庶務組 各處室服務目 e點通 實習處 實習 ...

  2. 一、全家年收入109元以內者。 二、借用人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不符中 低收入家標準而家中有二人以上子 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可辦 理但利息需自行負擔。 訓導處 校 外 獎 學 金 設籍臺灣省 學雜費補助 5000元 設籍台灣省滿一年以上

  3. 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元以下。 ※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若查調結果未符合上述條 件者則改為定額補助5,684元。 不申請 (免填以下資料欄) 已選擇其他學費補助或減免。 ※不予查調 學生簽章 家長簽章 導師簽章 二、學生基本資料欄

  4. 學生到高雄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就學貸款流程(二) 對保完後請攜帶以下文件回校辦理註冊手續. 1.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 2.學校註冊單 3.至學務處訓育組審核資格及資料. 步驟三. 1.至學校會計室換取新註冊單 2.攜帶新註冊單至指定繳費機構繳交餘額→完成. 步驟四. 生活貸款辦理. 申請生活貸款者,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每 生每學期可貸4元為上限;符合中低收 入戶資格,每生每學期可貸2元為上限 符合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資格者,請持 中低或低收證明、註冊單及就學貸款相關 文件至銀行辦理。 線上操作步驟1. 線上操作步驟2. 線上操作步驟3. 線上操作步驟4. 線上操作步驟5. 線上操作步驟6. 線上操作步驟7. 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 中山工商學務處訓育組 07-7815311#216洽詢.

  5. 第 十一 條 原住民助學金之補助,同一學期以補助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或新轉入之原住民學生,已領過助學金之學期不予重複補助。 第 十二 條 本辦法自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 施行。 本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九日 修正發布之條文,自 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 施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092051318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七日. 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0950503923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籍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用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二日.

  6. 元以下。 ※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 申請私立學校學費定額補助 (新臺幣5,000元) (續填二、基本資料欄) 1. 未符合上述免學費補助條件。 2. 未符合直轄市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規定。 ※不予查調 不申請 (免填以下資料欄)

  7.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07職業訓練班

    (1)年滿15歲以上且最近一次受僱事業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以下簡稱為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失業者①於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被認定後離職者②於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被認定前183日內離職者。 甄選合格後並審酌TIMS系統2年歷史參訓紀錄後,為錄訓第三順位。 (2)年滿15歲以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甄選合格後並審酌TIMS系統2年歷史參訓紀錄後,為錄訓第四順位。 (3)年滿15歲以上至29歲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特定對象及一般國民之失業者,甄選合格後並審酌TIMS系統2年歷史參訓紀錄後,為錄訓第五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