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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產婦生產之新生兒個次發放生育獎勵金金額如下: 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新臺幣2萬元。 第3名及第4名新生兒:新臺幣3萬元。 第5名以後新生兒:每名新臺幣5萬元。
      people.tainan.gov.tw/cp.aspx?n=32018
  1. 依產婦生產之新生兒個次發放生育獎勵金金額如下: 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新臺幣2萬元。 第3名及第4名新生兒:新臺幣3萬元。 第5名以後新生兒:每名新臺幣5萬元。 服務時間/申請期間. 各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新生兒出生後180日內. 申請方式. 向申辦新生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出生登記:出生證明書(需正本)、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 初設戶籍登記:內政部移民署發給之定居證 (正本)、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或簽名)。 「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及「申領生育獎勵金」委託他人申請者,請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生育獎勵金申領為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時,由戶政事務所審查申請資格,符合資格者發給。 聯絡資訊.

  2. 申請方式. 1.檢具應備文件,「郵寄親送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或可於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備妥相關附件由戶政代收轉送兒童戶籍地區公所做審核或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申請網址 https://twbaby.sfaa.gov.tw/ )。 2.110年8月1日起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停津貼者政府相同性質之生活津貼者可同時請領應備文件. 申請人 (父母雙方、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 兒童戶口名簿 (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戶籍謄本。 申請人或兒童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影本。 申請補助兒童如為第2、3名以上子女,請主動檢附前第1、2名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文件,方便查調比對。 申請表。 聯絡資訊. 洽辦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洽辦電話: 東區區公所 2680622.

  3. 1 天前 · 台南市生育獎勵金第一名第二名新生兒發給2萬元第三名及第四名新生兒發給3萬元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5萬元。 申請條件....

  4. 政策成果. 臺南市自112年1月至113年3月 (113年4 月底撥付 ),已補助經費共19億2,838萬2,000元。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2歳至未滿5歳之本國籍幼兒,家戶綜所稅未達20%且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或自行照顧未入園之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排富規定 ,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上者亦可申領. 服務內容/補助金額. 第1名子女5,000元/月. 第2名子女6,000元/月. 第3名以上子女7,000元/月. 申請方式. 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撥付方式: 符合請領資格隔月月底發放. 應備文件. 檢附父母雙方身分證及印章、郵局存摺影本、幼兒戶口名簿 (記事欄不可省略)/戶籍謄本。 備註. 110年8月1日起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停津貼者,可同時請領。

    • 生育、育兒補助基本概念,重要提醒!
    • 嘉義市補助說明
    • 嘉義縣補助說明
    • 台南市補助說明
    • 高雄市補助說明
    • 屏東市補助說明
    • 育兒小叮嚀

    和生養小孩有關的補助一共可以分為三個大類: 一、中央政府公告、全台適用的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幼兒園補助擇一請領) 育兒津貼補助對象,未滿2歲嬰幼兒。 請領資格 1. 在我國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2. 目前未領取托育補助。 3. 未使用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亦即,在家自行照顧嬰幼兒的父母或私立幼兒園孩童家長)。 4. 自2021 8月起,可與留職停薪同時請領。 5. 自2023 1月起,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取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稅率限制。 補助額度 自2022 8月起,統一可領5,000 元/月(第1胎);6,000/月(第2胎);7,000(3胎以上) 二、全國-托育補助(自2021 8月起,可與留職停薪同時請領) 托育補助補助對象,0~3足歲以下兒童。 請領資格 1. 選擇公...

    1. 生育津貼:112年1月1日後出生,每名 22,000 元。 2. 育兒津貼:領取中央育兒津貼 3. 托育補助:領取中央托育補助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5-225-4321】

    1. 生育津貼:第一名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第二名補助新臺幣二萬四千元,第三名補助三萬六千元,第四名以上補助十萬元。 2. 育兒津貼:領取中央育兒津貼 3. 托育補助:領取中央托育補助 【嘉義縣各鄉鎮多有額外津貼每胎 3,000 - 10,000 元,且不與生育津貼衝突】 (可自行搜尋___鄉 生育補助,媽咪們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唷!)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5-362-0123】

    1. 生育津貼:第一、二胎20,000元,第三、四胎30,000元,第五胎以後每胎50,000元 2. 育兒津貼:領取中央育兒津貼 3. 托育補助:領取中央托育補助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6-299-1111】

    1. 生育津貼:112年4月1日後出生之新生兒,每胎 30,000 元。(112年3月31日前出生之第一、二名新生兒維持 20,000元) (另外可在產檢醫療院所領取產檢交通乘車券,共28趟次,每張面額180元,價值5040元,113年起使用期限延長至分娩後6個月) 2. 育兒津貼:領取中央育兒津貼 3. 托育補助:領取中央托育補助 4.第三胎以上健保費自付額補助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7-336-8333】

    1. 生育津貼:設籍一年,每胎補助15,000元,雙胞胎第二位視為第二胎,依此類推。 (屏東縣則是自112.01.01後出生,每名新生兒補助 20,000 元。對中低、低收入戶發放生育津貼每胎3,000元、10,000元,生育津貼與中低收入戶補助互斥,僅能擇一申請。) 2. 育兒津貼:領取中央育兒津貼 3. 托育補助:領取中央托育補助 【屏東縣各鄉鎮皆有額外津貼每胎 2,000 - 50,000 元】 (可自行搜尋___鄉 生育補助,媽咪們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唷!)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8-732-0415】

    以上若有不小心漏掉的,歡迎大家留言讓我們補充更多育兒相關福利,讓台灣的新手爸媽可以免去做繁複功課的時間,生養小孩煩惱少一點、快樂多一些。 不過要注意的是,隨著各縣市政策調整,補助項目可能有改變喔!媽咪愛會持續追蹤更新,也建議爸比媽咪們在申請前先打個電話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