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 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
    • 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
    • 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指揮中心表示,為防範國內醫療體系於秋冬季面臨武漢肺炎及流感疫情之雙重負擔,秋冬專案中已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四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修訂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 口罩新制開始實施日期。4月17日(一) 起開始實施。不再硬性規定大眾交通運輸上需要配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比較]2023年2月20日開始實施的規定中,則是到醫療院所、公共運輸與特殊運具仍須配戴口罩。
    • 這波口罩新制仍須戴口罩的場所。「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特殊運具)要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長照中心、療養院、老人福利機構、醫療醫事單位、身心障礙照護機構、少年福利中心、榮民之家等。
    • 於指定配戴口罩的場所中可以「拿下口罩」的情況。(1) 飲食、拍照。(2) 不適合戴口罩的醫事相關診療、檢查或活動。
    • 口罩新制上路後「仍建議」配戴口罩的狀況。(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1. 2023年1月30日 · 隨著各國不斷鬆綁防疫措施國內雖解除戶外戴口罩的禁令但多數人仍戴著口罩居多指揮官王必勝表示本週會再公布室內配戴口罩新制實施期程與及內容都會公布目前仍在最後研議討論階段可以知道的是防疫措施鬆綁政策會有5個討論方向居隔天數邊境隔離政策確診通報定義也會有新的規劃口罩政策方面會列表一定要戴的場所」,讓民眾有更明確的遵循方向也能在表列場所外更自在地脫下口罩逐漸回歸過往日常生活。 不過,不少民眾仍表示目前室內不適合脫下口罩,因此口罩鬆綁政策範圍,還有待指揮中心宣布。 至於國內是否出現第4波疫情,指揮官王必勝表示2022年底的疫情增加幅度不大,目前還沒有觀察到有第4波疫情的趨勢。 此外,2月1日起,實施第十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

  2. 2023年5月24日 · 國內疫情有升溫之勢近7日(5/17-5/23)每日平均新增204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7日(5/10-5/16)之每日平均新增154例上升3月20日之後實施的口罩新制5月31日起有所調整4場所改為一定要配戴其他建議配戴口罩的場所也請多留意

  3. 2020年11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於12月1日正式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出入大眾運輸生活消費等八大類場所皆須佩戴口罩防疫心態不得鬆懈以迎戰冬季疫情。 深色系迷彩版口罩登場,並請來哈林庾澄慶化身防疫戰將給予消費者正能量的意象! 哈林大嘆「自今年初開始,疫情真的搞得大家人心慌慌,像我出門也是口罩不離身! 」,拍攝時哈林分享,當初收到「豪迷彩」口罩就讓他回味起年輕時的軍旅時光,哈林也給予肯定,迷彩元素讓人們很直觀聯想到「戰鬥」的意象,日常配戴時能夠時刻提醒自己和家人朋友,這是一場長期抗戰,而現在還不到可以鬆懈的時候,哈林更期待在非常時期能給予大家正面力量,一起渡過疫情!

  4. 2021年10月4日 · 今日新增5例境外移入個案,為4例男性、1例女性,年齡介於20多歲至50多歲,分別自印尼 (3例,案16361、案16362、案16363)、貝里斯 (案16364)及美國 (案16365)入境,入境日介於今 (2021)年9月20日至10月2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詳如下圖。. 關於死亡個案 ...

  5. 2023年4月14日 · 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住宿式長照機構的住民與訪客等規定也有調整相關細項說明如下4月17日起放寬大眾交通內口罩配戴鬆綁措施. 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 全程戴口罩 。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1. 相關搜尋

    12/1戴口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