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歲男子陳俊樺去年元旦(當時是軍人)上午開車搭載四名友人到台南南鯤鯓代天府參加廟會,喝了含酒精的保力達B,廟會結束後,陳仍開車載四名友人離開,不幸在北門區台十七線道路失控自撞翻車,導致車內三名友人傷重身亡;陳與另名蔡姓友人受傷。昨天台南地院與國民法官評議判陳三年六月徒刑。此案是國民法官法在去年一月實施後,台南地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參審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評議的重大車禍死亡判決案。
自由時報電子報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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