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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向國稅局申請查詢或上網下載扣除額資料如有列示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者,可免檢附證明文件,如資料查詢不到,但申報戶成員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請於申報時自行檢附規定的證明文件據以列報減除該項扣除額。

  2. 我跟配偶都已滿60 ,可 以給小孩列報為扶養親屬. 網路報稅最省時 直撥退稅最安全~~. 可以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扶養本人及配偶滿60的直系尊親屬。. 但如未滿60 ,必須為無謀生能力者才可被扶養,所謂無謀生能力就是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基本生活費或是領有身心 ...

  3. 2023年9月21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育有5以下之子女者,每人每年可定額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元。 但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所得於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如適用稅率在20%以上 (含20%,以111年度為例,即綜合所得淨額在1,260,001元以上),即不適用該項扣除額。 該局指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之立法理由,一者係因應我國生育率逐年下降,避免人口少子女化對未來人口結構、教育資源利用、勞動力獲得等產生之衝擊,而儼然形成國安議題,其有人口政策的重大意涵;二者為降低經濟弱勢者養育幼兒的負擔,而以育有5以下子女為適用對象,並為使政府財政資源有效運用,乃於同法第17條第3項明定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不予適用。

  4.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每人可扣除207,000 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必要費用: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3 項必要費用為限,申報時應檢附「個人薪資費用申報表 ...

  5. A5: 外僑以一課稅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內在我國境內居留期間是否滿183 天,分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非居住者)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居住者) ,其納稅方式亦有不同,說明如下:( 一)非居住者: 1. 一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不超過90天者:我國來源之 ...

  6.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c602c8c4733544a3969447ddcf22207a綜合所得稅法令介紹

    納稅義務人超過四十歲但未滿七十歲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 顧之身心失能者(依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其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身

  7.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fa2dae55d4914fae93847a7ea9979b82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報綜合所得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額時,原則上僅限父母扶養5以下的「子女」始可報減除,但父 母有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的「因故」情形之一, 而祖父母實際負擔扶養義務者,如符合列報其他親屬免稅額的規 定,且無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所規定的「3種不適用情形」,則可 以祖父母於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該局說明前揭的「因故」情形,除「死亡」可稽徵機關依戶籍 登記資料查詢,免檢附證明文件外,其餘情形納稅義務人應於辦理綜 合所得稅結算報時,檢附警察局查詢人口報案單、在監證明、停止 親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以供稽徵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