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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簡稱 勞發署 )是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 中華民國 就業服務、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與技術士 證照 業務、 身心障礙者 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 外籍勞工 聘僱許可與管理等事項。 歷史 [ 編輯] 1964年 中國國民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 第二次全體會議(九屆二中全會)通過、1965年 行政院 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明定積極創造 就業機會 ,調整人才需求,擴充就業輔導機構,舉辦 職業訓練 並建立工廠 學徒 制度。

  2.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勞動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勞工 、 人力資源 等 勞動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並負責辦理 社會保險 類的 勞工保險 ,與代辦 國民年金 。 其前身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歷史 [ 編輯] 1947年,《 中華民國憲法 》施行前, 國民政府 曾計畫在 行政院 成立「 勞動部 」。 1948年5月13日,行政院改成立「社會部」,原先規劃的勞動部降編為社會部下的勞工部門。 1949年3月21日,裁撤社會部,勞工業務改由 內政部 負責,成立「 內政部勞工司 」。 1987年8月1日,內政部勞工司改制,獨立升格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3.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是 中華民國政府 根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 》規定,採 開放資料 的精神,所建立的一個跨部門計畫。 該計畫目前採取了 CSV 、 XML 、 JSON 、 OLAP 、 TXT 等 格式 提供資料集,任何人(包括 企業 )在其使用規範內,可以利用該平臺所提供的開放資料自由運用(包括重製、改作、公開傳輸、產生衍生物等)。 台灣在2015年、2016及2017年蟬聯 開放知識基金會 「全球開放資料指標」(Global Open Data Index)第一名。 2018年7月,在 國家發展委員會 協助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簽署資料開放憲章(Open Data Charter,ODC),成為亞洲率先簽署ODC的城市。 [2] 沿革 [ 編輯]

  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簡稱 檔案管理局 、 檔管局 )是 中華民國政府 檔案 之 最高主管機關 ,隸屬 國家發展委員會 ,局本部位於 新北市 新莊區 的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 主要掌理檔案法規之研修、 檔案管理 政策的研擬、檔案管理制度之推動、機關檔案管理作業的輔導與評鑑、檔案管理人員的培訓;以及負責國家檔案的徵集、移轉;以及提供國家檔案開放應用服務。 檔案管理局設有國家檔案閱覽中心,提供國家檔案和 檔案學 書刊資料之諮詢、閱覽、抄錄及複製等服務,並建置國家檔案資訊網,促進檔案之開放應用。 歷史. 1999年12月15日, 總統令 ,制定公布《檔案法》。 該法第3條規定, 行政院 應於該法公布後二年內設立「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掌理檔案事項。

    • 116人
    • 新台幣2.99億元(2013年)
  5. www.taipei.gov.tw 臺北市政府 (簡稱: 北市府 )是 中華民國 臺北市 的地方 行政機關 ,在 中華民國政府 架構中為 直轄市 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6.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位於中油大樓9樓.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簡稱 工程會 ,成立於1995年7月20日,為 中華民國 執掌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之行政機關,目前為行政院唯一未完成組改之部會 [1] 。 沿革 [ 編輯] 1995年7月20日,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有必要有中央專責部門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 行政院 成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2010年2月3日, 總統令 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確定裁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規劃移撥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交通及建設部 [2] 。

  7. 環境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環境保護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最初為1971年3月17日成立的「行政院衛生署環境衛生處」, [1] 1987年8月22日獨立成為中央二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23年8月22日正式升格改制為部 [2] 。 歷史 [ 編輯] 中央環境保護 [ 編輯] 參見: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早期相關業務是在公共衛生部門下,在1971年之前由 內政部 衛生司掌理傳染病防治、地方疾病防治、國際檢疫、環境衛生、保健設施及醫藥管理。 1970年2月25日, 經濟部工業局 成立, 工業局第七組 掌理工業廢氣、廢水及公害防治協調。 1971年3月17日,行政院衛生署成立,下設「 行政院衛生署環境衛生處 」。 經濟部成立「水資源統一規畫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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