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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將於 109 年 7 月 3 日(五)至 5 日(日)舉行。.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和各考區承辦大學都正積極準備中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進行各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防疫措施。. 各項措施,以保護 ...

  2. 109統測設計群專業科目 (二) 非選擇題測驗評分說明. 第一題 基本設計、繪畫基礎. 題目以「全民防疫 DIY」為主題,繪製包含主題圖像、字體標題設計及宣導 正確戴口罩步驟之“彩色圖文構成”。. 作品內容要求繪製一幅防疫衛教宣傳圖文, 畫面中必須含「全民 ...

  3. 2020年6月10日 · 各項防疫試務作業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進行滾動式修正敬請留意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指定科目考試專區之相關公告

  4. (一)為提升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針對特殊項目中之延長考試時間,增列考生如有超出原訂延長時間原則之需求者,得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另診斷證明書開立之醫院層級增列地區醫院。 (增列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正本為應試有效證件。 (三)明列可攜帶入座之應試物品中,尺類與圓規等作答輔助工具之實物圖例及規範。 (請參見110學年度考試簡章第34頁) (四)試場規則新增「考生不得攜帶活體動物進入試場」之規定,違者將依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第3項扣減該節成績7分,請考生特別留意。 (請參見新修正公告之110學年度考試簡章第35頁與第40頁)

  5.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大考中心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參考國中教育會考以及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相關措施擬定指定科目考試防疫措施。 如調整每間試場人數、寄發口罩及入場識別證、開放特定陪考人員、量溫作業、校園環境加強消毒作業以及增設防疫備用試場等。 其中,口罩及入場識別證等將於近日寄給考生,集體報名者寄至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逕寄給個人,請所有考生留意。 各項防疫試務作業可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而滾動修正,敬請留意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指定科目考試專區」之相關公告。 >>> 指定科目考試試務專區之應考資訊查詢系統.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回上頁 回最新消息列表.

  6. 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因防治控制疫情需要所實施之應變處置或措施最遲於各次考試兩週前本會得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引及教育部指示要點公布適用於當次考試之防疫相關 措施其與本準則相異部分以該防疫相關措施為準。 第2條. 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方得進入考(分)區: 一、考生須配戴口罩。 二、考生須出示本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會大考中心)指定之證明文件,無相關證 明文件或未能出示者,應至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確認身分後方得進入考(分)區。 三、屢經勸導或處置仍故意不配合上述事項者,禁止進入考(分)區;強行進入者,取消其考 試資格。 除試務、監試及各次考試開放之特定陪考人員外,非具考生身分者不得進入考(分)區,強行 進入者,報請轄區警察機關處理。 第3條.

  7. 一、應試文具. 依 109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39 試場規則中應試物品之規定如下應試物品下列應試物品可攜帶入座. 1.文具黑色 2B 軟心鉛筆橡皮擦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0.7mm 之原子筆)、修正液或修正帶、直尺、三角板、量角器、圓規。 2.其他用具:無文字符號之文具盒(袋)及透明墊板。 有關「直尺、三角板、量角器、圓規」之範例及規範或說明如下表,請考生特別注意。 二、應試有效證件. 依109學年度考試簡章第45頁「違規處理辦法」第 6 條規定如下: 考生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者,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1 題分、學測1 級分、指考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