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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2月21日 · 聲請書簽名即可遞送法院,記得自己多印一份留底影本,以利法院蓋收發章,此外亦要記得直接向法院櫃台繳納 1000 元之聲請費。 3. 遞送書之管轄法院,可選擇欲扣押財產所在地(即公司資產所在地)或者是雇主住居所(如為公司即公司營業所在地),於本案均為以公司之地址所在之管轄 ...

  2. 2013年9月22日 · 勞動視野工作室《勞動通訊》由 2013 年 5 月開始發刊,未來將每月一刊,我們會固定在通訊中設置【每月勞動權益解析】專欄,針對各種常見勞動權益問題進行法律分析,讓會員們更了解切身相關的法律權益。 在往後的「勞動之友通訊」中還會陸續討論其他與加班和加班費相關問題,若您已是 勞動 ...

  3. 2015年6月15日 · 1、可編列證據編號檢附於前述準備書之後一併提出,如能力上無法準備準備書,亦可單獨提出證物,但一樣需一式三份。 2、務必提出證據資料包括: (1) 僱傭契約書和相關簽署過與本案相關契約文件 (2) 曾經寄送的存證信函等等

  4. 2015年2月6日 ·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應注意的是,勞工就算同意加班,也只是公司間的民事上約定,不表示雇主可以給予加班費來排除上述的同意程序,若雇主未遵守同意程序的規定,仍應受到主管機關行政處罰 ...

  5. 2013年12月17日 · 人在徬徨的時候,常會做出不明智的決定,雖然找工作不易,但還是得冷靜地審慎選擇和面對,感謝勞動視野工作室的協助,讓我在徬徨無助且沒有任何資源的情況下給予諮詢,更是我強力的精神支柱。. 在此提供與資方的來往文件予大家參考,希望未來大家都 ...

  6. 2014年11月3日 · 勞工提問: 我過去在善心醫院工作,因為和善心醫院有最低服務年限款違約金的爭議,最近我已經提出民事訴訟,但是法院先安排了調解程序,上週去調解時,前雇主(善心醫院)表示沒有協商餘地,而調解中若有不利雇方

  7. 2014年7月10日 · Q 10 : 適用責任制,就沒有任何工時上限的限制嗎? (例:如果 我是適用責任制的保全人員,公司規定要我們簽「每天正常工時 12 小時,最多可以加班到滿工時 16 小時工作,滿 7 天才能休 1 天」的契約,若不簽就沒工作,但我真的無法負擔這樣的工時,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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