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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21日 · 關於憲法上保障人民、法人或政黨的權利,遭受不法侵害,已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用盡法院的救濟程序直到案件確定,則對於這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發生牴觸憲法的疑義時,才可以聲請釋憲。

  2. 大審法修正施行迄今,已逾25年,鑒於聲請案件數量日增,類型越趨複雜,現行法確已不敷實務運作;復以大審關於解釋憲法案件之評決門檻規定過高及會議方式等制度設計,造成案件審結不易,影響解釋之作成;又憲法具保障人民基本權最高效力之功能 ...

  3. 2021年5月21日 · 聲請大法官審理的程序是什麼?. 一般人民也可以聲請大法官審理嗎?. (下)——2022年以後的憲法訴訟法. 1. 「國家最高機關」(指總統跟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院),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的法規範,認為牴觸憲法,可以聲請憲法 ...

  4. 公告憲法法庭評決受理之案件,認其審查客體有分別裁判,並另行分案必要者,經大法官111年3月9日決議,得依其性質及程序類型字別,另分新案。 其分案作業程序由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辦理。

  5. 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制度由我國憲法所創設,立基於極為簡略的憲法條文,該制度的原始意涵在行憲之初並不清楚明確,在六十多年的歷史發展中,透過立法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本身,無論在聲請程序,還是所執掌的權限等方面,越來越近似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本文透過「歷史—結構」的考察來分析與詮釋這個發展歷程,並討論幾個重要解釋權限的問題與未來發展。 關鍵詞:司法院、大法官、憲法解釋、違憲審查、聲請釋憲程序、人民聲請釋憲。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o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Judicial Review in Taiwan. Chia-Yin Chang* Abstract.

  6. 於立法機關就釋憲程序明定保全制度之前,本院大法官行使釋憲權時,如因系爭憲法疑義或爭議狀態之持續、爭議法令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可能對人民基本權利或憲法基本原則造成不可回復或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倘依聲請人之聲請於本案解釋前作成

  7. 審理程序 常見問答及指引 常見問答 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指引 無資力人聲請憲法法庭選任訴訟代理人指引 ... 憲法法庭裁判彙編/大法官 解釋裁判 其他出版品 電子訴訟平台 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憲法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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