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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今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5月19日停止適用。 曾淑慧指出,國際上像是世衛、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日本、韓國等地,都已採行建議戴口罩的方式,只有少數國家強制配戴,加上經過國內專家討論後,因此決定進一步鬆綁。 至於5月19日才放寬,是因為有一些行政流程要處理,例如指引要配合修正等,需要一點時間。 曾淑 ...
health.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66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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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前 · 全球疫情逐漸降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日前考量國內疫情也趨平穩、醫療量能充足、疫苗覆蓋率也足夠,在綜合評估後,公布將自20日起實施 部分室內場合口罩鬆綁 。 除了指定場所室內空間、特殊情境需要戴口罩,其餘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或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其他室內口罩規定相關資訊整理如下: 一、口罩解禁時間: 自2月20起實除了2類8場所,其餘室內場合口罩令放寬,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二、仍需強制戴口罩的場所: (一) 醫療照護機構 :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 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 :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備註:在上述場所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可作為例外情形,不戴口罩。
2024年5月8日 · 疾管署並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關於民眾部分,第1,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等呼吸道症狀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第2,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先前表示,口罩鬆綁政策將會於年底實施。 而現在終於等到「口罩解封」啦! 從12月1日開始,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需全程配戴口罩的規定。 第二階段「口罩解封」:室內口罩規定放寬. add Getty Images. 必須全程戴口罩場所包含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船舶、航空運輸等。...
- Candy Chung
2024年5月8日 · 一、民眾. (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 (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 (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2023年2月20日 · A:在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未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Q:何時全面開放? A:王必勝表示,會觀察室內口罩鬆綁後對疫情的影響,視狀況再繼續往下推動,最後一個階段就是取消強制戴口罩,只剩下建議佩戴和自主佩戴。 責任編輯:陳宛欣. 作者簡介_中央社.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健康特搜簿. 查看全部. 這是一個醫療健康新知的特搜園地,若您有意見想法不吐不快,歡迎到我們特搜簿,大聲說出來!
2023年2月20日 · 新冠肺炎. 解禁. 室內口罩令解禁,哪些場所必戴、QA一次看。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今(20)日第二階段口罩鬆綁正式上路! 指揮中心9日宣布,自20日起,除了指定場所仍需戴口罩外,其餘場域則以建議或民眾自主決定佩戴。 另外,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依教育部、衛福部討論規畫後,決定3月6日再依規放寬。 《台視新聞》為您整理第二階段口罩鬆綁規定,讓您一次看懂。 📍哪些場所必戴口罩?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上包含運具及場站)、救護車及復康巴士。
2024年5月17日 · 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 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圖/疾管署提供) 一、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 (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