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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1日 · 賴芳玉成為知名離婚律師前,在她剛入行的青澀歲月,其實是站在街頭的婦權運動家。 賴芳玉還是受僱律師時,是做刑事辯護,直到加入台北律師公會的義務律師團,天主教善牧基金會找上門,才意外走上為受暴婦幼辯護的路。

  2. 2023年9月12日 · 賴芳玉表示,調解離婚的好處是,調解委員立場中立,可以讓事情變得中性化、淡化情緒。 儘管客戶是協議離婚,賴芳玉還是會送法院聲請調解,「如果對方後來拒絕履行,不讓你看小孩的時候,你還是得從法院再來一次,不如一開始直接送法院聲請調解、做調解筆錄。 (三)裁判離婚. 裁判離婚是透過法院訴訟,由法官來判決這段婚姻是否存續。 賴芳玉說,「裁判離婚必須有法定事由,」 也就是說,你得「挑戰」離婚的理由。 民法1052條第1項,列出10種離婚事由,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 此外,1052條第2項規定,離婚重大事由,夫妻責任較輕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

  3. 2022年11月18日 · 賴芳玉表示,調解離婚的好處是,調解委員立場中立,可以讓事情變得中性化、淡化情緒。 儘管客戶是協議離婚,賴芳玉還是會送法院聲請調解,「如果對方後來拒絕履行,不讓你看小孩的時候,你還是得從法院再來一次,不如一開始直接送法院聲請調解、做調解筆錄。 3. 裁判離婚是透過法院訴訟,由法官來判決這段婚姻是否存續。 賴芳玉說,「裁判離婚必須有法定事由,」也就是說,你得「挑戰」離婚的理由。 民法1052條第1項,列出10種離婚事由,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 此外,1052條第2項規定,離婚重大事由,夫妻責任較輕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 「在這個過程中,你們一定要究責,到底是誰要負起比較多的責任時,哪有可能好散呢? 」(註:有法官認為1052條第2項限制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聲請釋憲。

  4. 2020年2月14日 · 執業二十多年的家事律師賴芳玉,看盡不知道人生多少悲歡離合,但她仍對 婚姻 幸福懷抱「希望」,女人可以走出自己一片天,同時也能掌握自己的幸福與快樂。 分手,就像是跟過去的自己告別;離別,是另一段旅程的開始. 「在我媽媽的年代,女性必須符合 社會期待 的樣子,可能是悲情的、委屈的,貶低的;如果要抵抗社會期待便會帶來犧牲,不犧牲就會與社會妥協,結果是許多女性沒有辦法找到自己的足跡,而活在自己的黑暗裡。 但現在社會情勢已經不同了,女性不見得需要犧牲,我們覺察出自己有能力,去改變自己的困境。 「我曾經接手一個案件,一位年輕女性奉子成婚,在孩子漸漸長大後,想要完成年輕時的夢想,到國外讀書,但老公卻不支持,和她說:『你出去了,就不要回來』,指責她這是拋家棄子。

  5. 2020年1月16日 · 知名律師賴芳玉專長家事案件,多年來看遍婚姻的光怪陸離,但她並未對人性與感情失望。 大學同學後來成了夫婿,攜手相伴30年。 這段讓人從青春到中年的漫漫歲月,當然也會遇到波折,但她從中深深體悟:經營關係,要...

  6. 賴芳玉 (1967年10月19日 —),生於 台灣 桃園縣 (今桃園市),台灣 律師,專長為 家事法,現任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長期投入防治 家庭暴力 與援救受暴婦女、外籍配偶的法律工作,曾任 中華民國內政部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現代 ...

  7. 2023年1月30日 · 而大S去年的離婚模式,被外界形容是相當專業的「神布局」,由知名的婦權律師賴芳操刀,這份聲明署名有大S和賴芳玉。賴芳玉在法院家事庭的名號響叮噹,近年來最知名的一戰就是承辦歌手張清芳和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的離婚案件,靠著庭外不懈地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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