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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表範例下載. 更新日期:104-11-19. 贈與稅. 契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2. 契稅申報書填表須知及注意事項. (1) 欄房屋稅籍編號: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稅籍編號(11位數字)。 六、第(6)欄移轉價格: ( )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契約書上所載價額。 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不動產填寫領買、標購之價額。 ( 二) 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之申報移轉案件,依法應按照評定標準價格核課契稅,故其課稅標準僅能勾選則應勾選2。 七、第(7)欄委託事項:務必詳填,無委託者免填。 1。屬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者, 八、第(8)欄原所有權人: ( 一)姓名或名稱:務必填寫所有權人之姓名或名稱。

  3. 表一-契稅申報書 DOC PDF ODT 2 書證表單 表一-英譯書表-契稅申報書 DOC PDF ODT 3 書證表單 表一-英譯書表-契稅申報書附聯 DOC PDF ODT 4 書證表單 表二-聲明事項表 DOC PDF ODT 5 填寫範例 表一-契稅申報書 PDF 6 審核流程 新北市政府受理契稅申報

  4. 契稅節稅手冊. 契稅---問答實例. 更新日期:112-04-19. 一、契稅的種類及稅率有那些? 向何人課徵? 契稅的種類稅率及納稅義務人如下表申報契稅檢附之文件契稅申報書及公定格式契約書正本 (驗畢當場發還)、副本或影本 (已辦理所有權登記建物應含貼印花部分金額為契約移轉價格的千分之一)乙份其影本應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加蓋申報人或代理人印章以明責任其它有關文件規定如下: (一)已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應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但稽徵 機關可透過內部電腦連線查詢已否辦理所有權登記者,得免附。 (二)未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檢附原所有人及新所有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其他案件: 1.

  5. 契稅申報書填表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第(1) 欄房屋稅籍編號: 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稅籍編號(11 位數字)。 二、第(2) 欄建號: 請填寫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內建號;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免填。 三、第(3) 欄移轉房屋坐落: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房屋坐落。 四、第(4) 欄立契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請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契約書訂約日期,權利移轉證書核發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限房屋建造完成前取得所有權案件)。 五、第(5) 欄申報日期: 請填寫申報日期。 六、第(6) 欄移轉價格:( 一)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契約書上所載價額。 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不動產填寫領買、標購之價額。

  6. ws.e-land.gov.tw › Download契稅申報書

    代辦契稅申報領取契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前業主應繳未繳之房屋稅繳款書及領回證件等事項。 通訊地址 /新所有權人請填移轉後房屋稅繳款書送單地址

  7. 契稅申報書填表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第(1) 欄房屋稅籍編號: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稅籍編號(11位數字)。 二、第(2)欄建號:請填寫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內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免填。 (3)欄移轉房屋坐落: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房屋坐落(4)欄立契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請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契約書訂約日期,權利移轉證書核發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限房屋建造完成前取得所有權案件)。 五、第(5)欄申報日期:請填寫申報日期。 六、第(6)欄移轉價格: ( 一)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契約書上所載價額。 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不動產填寫領買、標購之價額。

  8. 契稅申報書 (加附聯)。 二、公定格式契約書 (含正、副本各乙份)。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已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請填寫建號。 2.未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應檢附原所有權人及新所有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其他案件: ‧法院判決移轉案件,為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之影本。 ‧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案件,為該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影本。 ‧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案件,為執行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之案件: ‧使用執照或使用執照申請書之影本。 ‧買賣 (合建)契約書或工程合約書之影本。 四、稽徵機關可審視案件需要,請納稅人提供其他有關文件。 處理期限:七天.

  9. service.gov.taipei › FileLink › Click契稅申報書

    契稅申報書填表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 第(1) 欄房屋稅籍編號: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稅籍編號(11 位數字)。 二、 第(2)欄建號:請填寫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內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免填。 三、 (3)欄移轉房屋坐落: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房屋坐落。 如於頂樓有增建房屋,請註明「含頂樓增建」。 四、 第(4)欄立契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請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契約書訂約日期,權利移轉證書核發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限房屋建造完成前取得所有權案件)。 五、 第(5)欄申報日期:請填寫申報日期。 六、 第(6)欄移轉價格: ( 一)請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契約書上所載價額。

  10. 契稅申報書填表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第(1) 欄房屋稅籍編號: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稅籍編號(11 位數字)。 (2)欄建號:請填寫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內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免填(3)欄移轉房屋坐落:請填寫房屋稅繳款書內所載房屋坐落(4)欄立契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請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契約書訂約日期,權利移轉證書核發日期,或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限房屋建造完成前取得所有權案件)。 五、第(5)欄申報日期:請填寫申報日期。 六、第(6)欄移轉價格: ( 一)填寫房屋買賣、典權、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契約書上所載價額。 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不動產填寫領買、標購之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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