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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超明 (1951年12月17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苗栗縣 現任 立法委員。 曾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為 苗栗縣議會 第十二、十三屆議員,及 台灣省議會 第十屆議員。 經歷. [編輯] 1998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四屆 立法委員 [2]。 2001年,立法委員選舉仍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但未能當選 [3]。 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獲 民主進步黨 提名,但未能當選 [4]。 2012年、2016年、2020年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均獲 中國國民黨 提名且順利三連霸當選連任 中華民國 立法委員。 2020年8月,因涉嫌收受高額不法賄款遭檢方聲押,同年8月4日遭裁定收押禁見。 2020年12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 2024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十一屆 立法委員 [5]。

  2. 陳超明 (1951年12月17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苗栗縣 現任 立法委員。 曾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為 苗栗縣議會 第十二、十三屆議員,及 台灣省議會 第十屆議員。 經歷. 1998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四屆 立法委員 [2]。 2001年,立法委員選舉仍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但未能當選 [3]。 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獲 民主進步黨 提名,但未能當選 [4]。 2012年、2016年、2020年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均獲 中國國民黨 提名且順利三連霸當選連任 中華民國 立法委員。 2020年8月,因涉嫌收受高額不法賄款遭檢方聲押,同年8月4日遭裁定收押禁見。 2020年12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 2024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十一屆 立法委員 [5]。 爭議.

  3. 2022年7月6日 · 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被列立委收賄案被告,被控以政治獻金方式向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收受100萬元賄賂,施壓要求經濟部派官員出席包裝成公聽會的研討會,台北地院今認定雙方有對價關係,法官認為陳的「交朋友、順水人情」辯詞是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從重量刑,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7年8月,褫奪公權3年。 可上訴。 北院認定,陳超明透過其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與白手套郭克銘居間聯繫,向李恆隆收賄100萬元,以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向經濟部施壓,要求派官員參加2019年12月18日由東吳大學法學院在立法院紅樓借場地舉辦的「公司法適用鑑定公聽會」,在邀請函蓋上辦公室的用印,轉送經濟部;陳超明並於同月16日,親自致電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要求派官員出席。

  4. 2024年8月17日 · 陈超明 (1951年12月17日 —),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 苗栗县 现任 立法委员。 曾代表 中国国民党 当选为 苗栗县议会 第十二、十三届议员,及 台湾省议会 第十届议员。 经历. [编辑] 1998年,以无党籍身份当选为第四届 立法委员 [2]。 2001年,立法委员选举仍以无党籍身份参选,但未能当选 [3]。 2004年,立法委员选举获 民主进步党 提名,但未能当选 [4]。 2012年、2016年、2020年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均获 中国国民党 提名且顺利三连霸当选连任 中华民国 立法委员。 2020年8月,因涉嫌收受高额不法贿款遭检方声押,同年8月4日遭裁定收押禁见。 2020年12月,法院裁定500万元交保。 2024年,以无党籍身份当选为第十一届 立法委员 [5]。

  5. 2022年10月21日 · 檢方查出,陳超明於109年1月9日收受賄賂新台幣100萬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50萬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陳超明7年8月徒刑、梁文一5年徒刑。

  6. 2 天前 · 黃帝穎提到,北院判決針對陳超明 及徐永明均辯稱是政治獻金,仍實質認定金錢與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因此依據「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收 ...

  7. 2024年3月27日 · 朝野多位立委身陷SOGO經營權收賄案風波,其中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也涉案,一審被判7年8月,遭限制出境、出海,陳日前具狀表示,今年一月才以最高 ...

  8. 2022年7月6日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立法委員陳超明及趙正宇被控分別以政治獻金專戶收錢,陳超明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新台幣100萬元賄賂,北 ...

  9. 2022年7月6日 · 立委涉貪案 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判7年4個月至10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立委涉貪案,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處 ...

  10. 1 天前 · 第三,就算以政治獻金名義收賄,法院照判貪汙有罪,以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及國民黨前立委陳超明為例,均辯稱政治獻金,但只要與公權力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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