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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人人都叫你要堅持夢想,別輕易妥協,總有一天會實現。. 有夢想不是壞事,但問題是,這些人會關心你吃飽了沒嗎?. 當能力跟不上野心,就叫自大。. 自大的人可悲之處,不在於他的處境,而在於他不知道自己的處境,總是高估自己的能力。. 總是覺得 ...

  2. 2016年3月30日 · 我當時肚子很餓,很想回家吃飯,不宜多聊,所以就與他分享我自己研擬出的一套經驗法則: 叫妳妹妹火力全開奮戰45天,如果還是無法接受,立馬離職!

  3. 2016年4月28日 · 找工作,「先求有再求好」是適用的,就像萬丈高樓平地起,凡事是都循序漸進逐步完成的, 只是要搞清楚先求「有」指的是「有」什麼 ,而不要拿這句話當作事情做不好、工作找不到的卸責之辭。 所以 這個先求「有」是有條件的,是有最低標準的 ,要是達不到這些要求,那麼「先求有再求好」就不是築夢踏實,而變成了逃避無能的推託之辭了。 一、 要能累積經驗、培養專長. 先求「有」不是指有工作就好,而是指能對未來找更好工作有幫助的工作。 而社會新鮮人找不到好工作最缺的就是經驗了,可是剛畢業又是哪來的經驗,所以為何不投資自己去取得一些經驗呢? 所以囉! 若一時找不到符合期望的工作,退而求其次,就必須找可以累積經驗、培養專長的工作。 二、 有最低標準.

  4. 2018年2月27日 · 有一句話說:「選擇比努力重要。. 」我同意它的出發點:看清楚自己有哪些選擇,再付諸努力,以免事倍功半。. 然而,我又擔心年輕朋友簡化這句話,過度放大「選擇」的重要性,輕忽了「努力」的意涵。. 害怕壓力又眼高手低 於是不斷選擇. 幾年前有一位 ...

  5. 一、上班4小時要休息半小時,這是法律的規定: 勞基法第35條. 既然網友有疑慮,我還是將法條拿出來討論一下,很多人都會認為休息時間只存在於「中午吃飯」的時間,但我個人認為在下班加班的中間,還是可以適用這個規範,只是這間企業有些在知法玩法,因為半個小時休息時間又要再加半個小時的吃飯時間,這擺明有些在卡員工申請加班的時間,長久來說,這是會有勞資爭議的風險。 二、加班永遠不要忘記有兩種模式: 員工自行申請加班: 如果是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的話,站在加班費控管的立場上,我個人覺得半個小時的區隔有其必要性,如果是產線的工作,沒有力氣怎麼工作? 如果不讓員工有喘氣的時間,更可能會有公安意外的問題,但休息時間的長短,我個人建議還是要利用勞資協商的方式來建立。 企業要求員工加班:

  6. 2016年3月30日 · 一有問題就想要立刻得到解答,而電話往往都是最快最直接的,沒多想就撥出去了。 2. 事情delay. 自己必須加班趕工,只好用晚上、假日的時間弄,這時候為了讓自己的進度可以準時,只好麻煩別人囉。 3. 臨時的事件. 老闆面臨2. 的狀況,臨時丟了問題下來,時間又很緊迫(這種狀況真的該怪上面的那個人了),怪不得我了。 不管你是面臨哪種狀況,如果你是老闆,在打電話前請三思,請看看以下這張精神標語: call你的同事前,請想想他的家人,也想想人家也是需要休息的,而享有這些休息時間也是他們的權力,你沒有剝奪人家私人時間的權力,更不要以 不接電話=沒有責任感 的高帽子來數落別人。

  7. 無論你打算要開店或做什麼,你有沒有理性客觀、甚至對自己殘忍一點地評估看看,你勝出的關鍵在哪裡? 最後,這可能是一條不歸路。 我看過一些人的履歷表,離開了職場一段時間去創業,然後又決定回到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