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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關本局警執行搜索,犯嫌趁隙跳樓案回應 113-06-04 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警政署有關外界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疑慮說明 113-05-20 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2. 警政服務APP也能撥打110報案,歡迎踴躍下載使用」 本署全球資訊網與臉書NPA署長室為警政署官方社群,近來民眾反映有網站使用與本署警徽相似圖式,為免民眾識別混淆,特以

  3. 我國現代刑事警察體制,創始於民國三十五年,時中央於內政部警察總署設刑事處及刑事實驗室、各省警務(保)處設刑事科,並將原屬省、市、縣之偵緝隊改稱刑事警察隊。

  4. 重大、暴力、特殊刑事案件、槍枝毒品犯罪、組織犯罪、資通科技犯罪、經濟犯罪、違反通訊傳播法令與相關犯罪案件等及其他交付案件之偵查、取締、支援工作與防爆業務工作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及爆裂物、爆炸案件之支援、處理。

  5. 內政部警政署版權所有 總機: 02-2321-9011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地址:100009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地圖(Map)】

  6. 內政部警政署版權所有 總機: 02-2321-9011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地址:100009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地圖(Map)】

  7.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簡稱 刑事警察局 、 刑事局 ),隸屬於 中華民國內政部 警政署 ,負責統一指揮監督 中華民國 刑事警察 工作。 沿革 [1] [編輯] 刑事警察局刑事科技大樓. 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後,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 第一科設調查股、第三科設鑑識股,縣市警察局於司法課置 便衣警察 若干名,辦理刑事案件。 1946年, 內政部警察總署 刑事處 及刑事實驗室成立;各省警務(保)處設刑事科,並將原屬省、市、縣之偵緝隊改稱刑事警察隊。 8月,警務處調查、鑑識與研究股合併為刑事室,縣市警察局於第三課設置刑事股、分局設刑事組。 1947年5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 臺灣省政府 。 8月,各省政府警務處增設刑事警官大隊,縣市警察局將原有之刑事股擴編為刑事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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