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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 違法嗎?. 隨身攜帶彈簧刀犯法嗎?. 2023-12-26 編輯室. 台灣發生國中生隨身攜帶彈簧刀,在校園衝突中造成有人受傷。. 彈簧刀在台灣是不是管制刀械?. 隨身攜帶犯法嗎?. 彈簧刀也稱為自動伸縮刀,是一種在刀柄上裝有可摺疊或滑動刀片的刀,當刀柄上的按鈕 ...
但無法供組成槍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與種類及殺傷力之認定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5 條. 前條所列槍砲、彈藥,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 第 5-1 ...
法規名稱:.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EN. 第 16 條. 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明知犯第七條、第八條或第十二條之罪有據予以包庇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指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所定之原住民。 二、漁民:指實際從事沿岸採捕水產動物並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國民。 三、自製獵槍:指原住民為傳統習俗文化,由申請人自行獨力或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原住民協力,在警察分局核准之地點,並依下列規定製造完成,供作生活所用之工具: (一)填充物之射出,須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以打擊底火或他法引爆,或使用口徑為零點二七英吋以下打擊打釘槍用邊緣底火之空包彈引爆。 (二)填充物,須填充於自製獵槍槍管內發射,小於槍管內徑之玻璃片、鉛質彈丸固體物;其不具制式子彈及其他類似具發射體、彈殼、底火及火藥之定裝彈。 (三)槍身總長(含槍管)須三十八英吋(約九十六點五公分)以上。
不過台灣的法律有規定,哪些刀子是不能持有,購買,販售的,身為公民社會的一員,我們必須要守法。 以下法條為台灣法律所規定的條文,供大家參考。 圖例的部份,有補充說明,是從網路上找到的。 知法守法,明哲保身,安全第一。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98年05月27日. 第 1 條 為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槍砲、彈藥、刀械,除依法令規定配用者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 3 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第 4 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2023年6月19日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的「製造」行為,係指 創製、生產、加工或改造 而言。 其意義在於 將槍砲、彈藥、刀械的結構、性質或成分予以改變,而創造或強化其殺傷力而言。 意即行為人利用相關材料、零件、工具或技術而創製、生產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所列舉各式具有殺傷力的槍砲,或將結構欠缺、損壞而不具有殺傷力或殺傷力較低之各式槍砲予以加工或改造成具有殺傷力或殺傷力較強的槍砲。 縱使該槍砲、彈藥、刀械原本已具有殺傷力,但行為人若利用相關材料、零件、工具或技術而增加或強化該槍砲之殺傷力者,亦應認屬上述條項所稱「製造」的範疇。 本文所舉的例子,都屬於將原本不具殺傷力的刀械、槍砲加以改造,而創造其殺傷力,自屬製造行為。 如果沒有「強化」殺傷力,僅係更換槍枝套件,非屬製造行為.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本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 林先生是一個武術迷,透過網路購買6把刀械想做收藏,委託航空貨運公司向臺北關傳輸申報,並透過空運班機載運的方式運至桃園國際機場,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警員發現送來的貨物影像可疑,經會同臺北關關務員開箱查驗,再送請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鑑驗,認為內容物均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之「武士刀」,且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輸入,林先生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未經許可運輸刀械罪嫌。 但林先生在購買前問過航警局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他們說開鋒寶劍不在他們管制內,也因為林先生收到了這樣的資訊,所以才認為不用事先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關於槍枝、彈藥、 管制刀具 、 危險物品 進入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 ...
行政院會今(19)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事實勝於雄辯,只要市面上有改造槍械用於犯罪,就不須糾結在「改造槍枝」或「非改造槍枝」等文字上,而應讓法案快速通過,讓 ...
新北市1名國三生在校內遭同學以彈簧刀割喉、身中10刀致死,引起全國關注校園安全問題,教育部周四(1/4)邀集地方政府與相關團體,討論學校輔導人力增置事宜,對於外界關心違禁品檢查難行,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校園安全檢查機制將區分為「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