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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5月26日 · 一旦企業違反這些大家都知道,但真的很容易誤觸的勞基法地雷們,只要被開,按照上面貼的罰則連結,初犯就是兩萬起跳,且金額還會依照開次數累加。

  2. 2024年3月5日 · 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企業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結果,共有97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結果發現光寶科被100最高,而富胖達也遭60。. 北市 ...

  3. 2022年5月27日 · 勞動市場上仍有業者因不清楚《勞基法》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像是員工上班忘打卡、未配合公司規定等,勞工薪資因此遭扣除,其實就違反了《勞基法》,為了維護勞工權益、並呼籲資方勿因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觸法,勞動部今(27日)針對工資給付爭議提出 ...

  4. 「員工打卡」法規須留意 雇主觸犯最高可被罰100萬! 一例一休實行之下,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勞動法令,與相關的權益,及雇主應該要注意的事項,其中,當然也包含了「員工打卡」。

  5. 2023年11月3日 · 根據110年度勞動檢查執行情形,該年度全國執行勞動條件檢查總共受檢有34,431場次,其中違反件數共5,939次,處分率 為18.92%,罰鍰金額達31,202元。

  6. 2020年8月17日 · 否則的話,有一天發生勞資爭議,告上法院,依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只要是出勤紀錄內記載勞工出勤時間,推定為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 也就是只要出勤紀錄上記載勞工從刷進到刷退間的時間,都算是勞工的工作時間,除非雇主可以舉反證推翻。 例如A公司規定員工上班時間是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午休1小時,一天正常工時8小時。 但員工B,月薪新台幣9萬元,每天上午7時到公司,晚上8時才離開公司,依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扣除午休時間外,B每日工時長達12小時!

  7. 2019年12月6日 · 根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臺北電子報第18期所載,勞動檢查常見雇主違反未置備出勤紀錄規定之態樣如下: 僅以班表作為替代,並未有實際時間的記載。紀錄僅以小時為單位,而未實際記載至分鐘數。紀錄有缺漏,而未即時補正或補登載。僅有缺勤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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