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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日 · 公費流感疫苗開打資訊與對象. 110年10月1日開打,公費對象如下: 醫事人員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65歲以上長者.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 (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滿6個月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孕婦.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等.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110年11月15日開打,公費對象如下: 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BNT疫苗施打前注意事項! 三讀五對原則》 https://www.mook.com.tw/article/27800.
2021年10月1日 ·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https://1922.gov.tw/)第十期將再提供BNT疫苗第一劑接種,並調整預約與接種時間。有關第十期接種對象及相關時間說明如下:
2021年4月21日 · 考量維持治安等社會機能工作者,與維持長照社福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之工作者及住民,皆為COVID-19高感染風險或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之族群,自4月23日起,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五及第六類實施對象接種COVID-19疫苗。 本次開放對象之第五類資格,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後報請指揮中心核定,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已核定接種需求之人員,可自4月23日起至全臺 (含離島)174家接種醫院之預約網址或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專線,預約COVID-19疫苗接種事宜,並依預約時間日攜帶健保卡等身分證明文件準時前往接種。 而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第六類對象,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規劃安排接種事宜。
2021年6月9日 · 疫苗,接種順序,接種對象,公費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表示,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開專家會議,討論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做調整,宣布七類施打對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19日日公布國內新增5例境外移入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案536至案540),其中2例自菲律賓入境,其餘分別自法國、印尼及俄羅斯入境。而民眾接種流感疫苗踴躍,衛福部呼籲長者與幼兒優先接種。
2021年6月9日 · 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 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 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 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 疫苗接種對象調整!
2023年2月23日 · 疫苗加一,疫苗+1,解封,疫苗,疫情,莫德納,施打對象 因應各國邊境逐步調整開放,政府持續進行防疫措施鬆綁與政策調整規劃,衛福布23日公布自112年3月6日至4月30日,推動「112年全民COVID-19疫苗接種運動」,活動主軸為「疫苗加一,解封安心」,呼籲「未曾接種任何一劑」、「尚未完成基礎劑」及「6歲以上於今年1月1日起未接種過莫德納BA.4/5次世代疫苗」的對象響應接種,以增進免疫保護力,做好開放準備。 活動期間將透過與各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由各縣市安排/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並運用增設疫苗診次及設置社區接種站等方式,增進民眾接種可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