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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3月30日 · 亦有譯為「工會信任人」,gewerkschaftliche Vertrauensleute) 也對於工會的基層工作具有很 的重要性。簡言之,工會助手就是產業工會在基層廠場中的代表人,也就是工會與基層工人的鏈結,其將工會的訊息傳達給工人、也將工人的聲音傳遞至工會 ...

  2. 2015年11月5日 · 美國的情況更嚴重,目前1%的家庭擁有超過全國40%的財富,大企業CEO的年收入超過一般勞工的295.9倍。 尤其是2008年金融風暴,銀行巨鱷操作次級房貸釀成巨災,在連鎖反應下,許多公司倒閉、裁員,大批民眾的房屋被銀行回收、法拍而無家可歸,但銀行這個罪魁禍首因為「大到不能倒」的邏輯,卻獲得政府主動紓困,受害民眾反而因為政府預算縮減難以取得社會救助。 在美國慢慢走出經濟危機、景氣復甦的時候,權貴又高速地累積財富,遠遠把困在貧窮、失業無底洞的人們拋在後面。 這樣的現象,已經造成各國社會嚴重的動盪與不安,以美國來說,不管是佔領華爾街運動,還是從去年開始爆發的一連串黑人社區對警方執法暴力的抗議,根源都是長期累積的年齡、種族、階級不平等。

  3. 2016年2月15日 · 勞動視野工作室自2011年開始提供網路勞動法律諮詢以來,接到相當多類似<案例1>用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違約金綁住勞工不能離職的案例。 我們都會引用如附表1之最高法院的見解,雇主必須要有提供成本的專業訓練或支出高額的訓練費用,而且該事業是企業經上沒有他人可以替代之必要性外,約定的期間還必須要有合理性⋯。 <案例1>我之前在oo科技公司任職會計專員,公司當時要求簽「未滿二年離職賠償一個月的薪資」的條款,當時我的薪資四萬元,任職期間都沒有給我專業訓練或支付費用來培訓我,只告訴我公司流程和系統,由同事交接時邊做邊教。 上班後常被要求加班但又沒有加班費,我認為很不合理而離職,雇主要求我付違約金但被我拒絕,現在雇主起訴要求我給付違約金,我該怎麼辦?

  4. Dec 15 Thu 2016 01:50. 【勞動視野協會 (籌備處)公告】勞動視野協會新網站設立&勞動諮詢請至新網站. 各位關心勞動視野工作室朋友大家好! 勞動視野工作室長期仰賴關心勞動權益學者、律師、志工義務協助,目前正努力籌備轉型勞動視野協會。 轉型協會籌備階段人力吃緊,諮詢回覆、訊息更新都比較緩慢,感謝各位耐心的體諒與持續的支持。 目前我們已經架設有「勞動視野協會」網站(https://labor-vision.org/),原本於部落格的文章也都已經移至新網站。 新網站首頁右下角備有「關鍵字搜尋」的功能,更便利查索,請多多利用。 至於大家最關心的工會與工人義務法律諮詢服務,我們也移往協會新網站辦理。

  5. 2014年5月28日 · 台灣一位知名勞動法學者大膽的說:「勞動派遣人力運用是避免不了的世界趨勢,國際上沒有一個國家禁止企業運用派遣勞工。 」[1]我想這樣的話未免太武斷了,也許全面禁止有其困難,但接下來要介紹的這幾個國家,他們至少已經禁止了相當部分的派遣,甚至正努力通往全面禁止的途中! 【墨西哥】限專門性、不得與要派公司之勞工有同一或類似的工作: 依照OECD在2008年公布的調查報告[2],只有墨西哥全面禁止派遣勞工,但是在2012年解禁。 不過仍保有很嚴格的限制,必須符合下面三個條件才能使用派遣: (1)要派公司之全部或大部分業務不得外包(雙重派遣)。 (2)必須職務上具有専門性始有使用派遣的正當性。 (3)派遣不得與要派公司之勞工有同一或類似的工作。

  6. 2015年1月25日 · 勞基法第9條:「(第1項)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第2項)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 ...

  7. 2013年12月17日 · 爭議起因為:W於七月口頭向資方提出離職協商,未料資方還未與W對離職一事達成共識時就逕自從七月薪資中扣除新台幣二萬元來作為離職違約金的抵償,而且還要w在扣款單簽上名表示同意,爭議因此而起!. 事實上,W與資方簽訂的僱傭契約書中雖然有約定W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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