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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及心作用之對象

      • 所謂“所緣”,即指心及心作用之對象(認識作用之對象);若心、心作用之對象成爲原因,而令心、心作用產生結果之時,心及心作用之對象即稱爲“所緣緣”,心及心作用則稱爲“增上果”。 又歷來多解釋爲心、心所法由託緣而生起,乃自心之所緣慮。 故亦可謂所緣緣即一切法。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所謂所緣”,即指心及心作用之對象認識作用之對象);若心心作用之對象成爲原因而令心心作用産生結果之時心及心作用之對象即稱爲“ 所緣緣 ”,心及心作用則稱爲增上果”。 又曆來多解釋爲心、心所法由托緣而生起,乃自心之所緣慮。 故亦可謂 所緣緣 即一切法。 俱舍論卷七(大二九·叁七上):“ 所緣緣 性即一切法,望心、心所隨其所應。 謂如眼識及相應法,以一切色爲 所緣緣 。 如是耳識及相應法以一切聲,鼻識相應以一切香,舌識相應以一切味,身識相應以一切觸,意識相應以一切法爲 所緣緣 。 又成唯識論于 所緣緣 立有親疏二類,據成唯識論卷七載(大叁一·四 下):“此體有二,一親二疏。

  3. 2010年10月12日 · 因緣是主緣次第緣又名等無間緣是前後兩個相連接的主緣之間不容任何他緣加入緣緣又名所緣緣是主緣因對像而有活動增上緣是以上三緣之外對現象生起的一切助緣。 這四緣本系唯識學上對於諸法生起的原因作分解說明,相當難懂,今天我只用現實生活的角度,來向諸位介紹。 (一)因緣. ‘因緣’,第一個產生推動力的,是創始者或發起人。 從發端而言,他是因;對整體的大眾而言,他是緣。 比如,貴社最先一定有一個人,想到要集合對佛學有興趣的婦女朋友們,共同地去探討、尋求佛法的真理,於是著手號召或邀請志同道合的婦女朋友們,組織成立‘緣社’。 這個最早發起的人既是因,也是緣。 為什麼呢? 因為他是其它有共同志趣的學者的助緣。 他以成立‘緣社’的構想,配合著完成大眾共同的希求。

  4. 臺灣正體. 工具. 四緣說 ,又稱 四緣論 ,佛教理論,對於 緣起 的一種解說,將一切事物的因果,分成 四緣 ( 梵語 : catvāraḥ pratyayāḥ )。 四緣分別為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這四緣會生出所有心與心法,稱四緣生法。 《 大乘密嚴經 》中金剛藏菩薩以四緣請教於佛 [1] 。 《 分別論 》中,將十二因緣間的關係分為緣、因、相互、相應四者。 概論 [ 編輯] 說一切有部 相傳,四緣說起源於 契經 [2] ,但是這些契經並沒有流傳下來。 有傳說稱來自《 筏第遮經 》 [3] 。 現存文獻中,這個理論可以被追溯到 迦多衍尼子 造《發智論》之前, 迦多衍尼子 根據四緣說,發展出 六因論 。 《 識身論 》中,主要以四緣來解釋六識作用。

  5. 2021年8月21日 · 是哪十二處啊所取六處及能取六根對不對那麼善巧處」,就是指 了知內六處是六種識的「 增上緣 」,外六處是所緣緣 」,當下壞滅的意就是什麼就是「 無間緣 」。如果舉個例子的話例如眼處或者眼根的話就是眼識的增上緣那麼色 ...

  6. 打開始有談過緣的問題,「通常包含了時間跟空間也就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什麼樣的時候所發生的一些人的問題事的問題都是因為什麼緣而生起。 所以緣,如果要分別,大體上有兩種,一個是主緣,一個是助緣;主緣,就是主要的,助緣就是輔助的。 為什麼緣要這麼說呢? 舉例來看,發電機、電視機,不管什麼樣的機器,機器的本身是一個物質組合體,這個架構不能叫做緣,就可以發現發電機跟電視機的差別--緣的不同。 發電機本身是藉著水的力量或火的力量,來催動它而產生電,發電機是一個主體,它之所以能發電,一定要有主要的緣;主要的緣是什麼? 譬如水力發電、火力發電都叫做主緣,以發電機來講,它的副緣是什麼? 發電機水從哪裡來,火從哪裡來? 水,就說河流的水,可是必須把這些水聚積起來,然後發揮它的力量。

  7. 緣起是佛教思想的核心對於緣起佛法有所謂的四緣 catvārah pratyayāh),即把一切現象或事件的發生歸納為四分別為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除此四緣之外別無第五緣中論:「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四緣說明事件發生的過程,如玻璃杯掉到地上打破了,就有此四個條件(緣)。 首先是因為有人杯子沒拿好,而從手中滑出,這可說是因緣(尤其是「外因」,玻璃本身易破是「內因」);而之所以會破是碰撞到地板,而地板是硬的(相反的地板如鋪軟墊,杯子掉落亦不見得破),這是所緣緣。 再者杯子會往下掉,重力是其中因素,強拉著杯子向下墜落,而可視為是增上緣。

  8. 那什麼是所緣緣所緣緣就是心之所慮處名為所緣這個所緣境又有牽心令生是心之所託故是能夠生識的緣就叫作所緣緣這在成唯識論卷7中有很詳細的說明:【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