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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教授於臺灣大學任教,獲邀至遠見公司演講,演講結束後,公司給付演講酬勞 (所得稅扣繳憑單格式代號50) 45,000元,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 說 明:. 林教授係以第1類被保險人在臺灣大學加,其於非投保單位取得的薪資所得,即應扣取補充保險費950元. 計 算 ...

  2. 除了公司須繳交的二代健保補充費外,個人需繳交的二代健保補充費,有以下幾種情況:1.高額獎金、2.兼差收入、3.執行業務所得、4.利息所得、5.股利所得、6.租金收入。

  3. 2023年6月11日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主要分成兩種,一種是公司負擔,一種是由所得人負擔。 公司負擔的概念主要就是針對投保金額不足的狀況設計。 所得人負擔主要是針對未投保在公司的所得者或是有高額獎金的投保員工所設計。 延伸閱讀: 二代健保知識(1)-公司負擔-薪資補充保費. 一、兼職補充保費調查函. 二、法源與規定:兼職補充保費.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條. 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有下列各類所得,應依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計收補充保險費,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 但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及未達一定金額者,免予扣取: 一、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 二、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 但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不在此限。

  4. A: 雇主依法應以營利所得( 包含股利所得)為投保金額計收一般保險費,為免重複扣費,公司在發放雇主股利時,可先扣除雇主於該公司加月份的投保金額總額,再行計算股利補充保險費。 案例:郭先生是乙公司股東及負責人,以負責人( 雇主) 身分加在乙公司,每月投保金額為182,000 元。 112 年8 月公司分配111年度盈餘,發給郭先生6,000,000 元的股利, 則應扣繳郭先生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80,518元。 計算:郭先生股利6,000,000 元,可扣除111年負責人投保金額總額 2,184,000 元(182,000 x12), 乙公司應扣繳補充保險費80,518 元。 (6,000,000-2,184,000) x2.11% ≈ 80,518.

  5. 1.民眾方面:除獎金及兼職所得外,執行業務收入、利息所得、股利所得及租金收入等單次給付金額達2萬元以上,而未超過1,000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險費:. (1)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

  6. 2021年4月25日 · 依照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若有股利、獎金、利息所得、租金收入、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等六項收入單次給付超過2萬元,自2021年1月1起需扣取2.11%二代健保補充

  7. 2012年12月18日 · 為照顧弱勢,兼職所得有排外規定,只要兼職「 單筆 」所得,未達基本工資標準20,008元,就不必扣繳補充費,適用對象如下: (a)兒童及少年 (18歲以下) (b)中低收入戶. (c)中低收入老人. (d)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的身心障礙者. (e)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的大專學生:例:工讀薪資20,008元 (單筆)以下. (f)家庭主要收入卻因入獄、服役、重病致經濟困難者. 注意 :「 單筆 」所得,未達基本工資標準20,008元者,才可免扣補充費. 3.計費公式. 補充費=兼職所得 × 1.91 % (兼職所得≧20,008元;上限1,000萬元) 4.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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