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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本網站受理後,民眾可選擇「臨櫃」或「網路」領件 1.欲網路領件者限「本人 」使用單一身分認證申請 ,並於接獲本大隊簡訊通知領件後,至本網站資料區下載。. 2.欲臨櫃領件者,接獲本大隊簡訊通知領件後,請領件人攜帶身分證件(受委託者需有委託書 ...

  2. 提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佈的新聞訊息 地址:100057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電話:(02)2375-2100 聯合服務中心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

  3. 登入本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交通事故案件資料申請系統項下查詢或取消,並依下列步驟操作: 點選「申請案件進度查詢與取消」頁籤,輸入「申請人證號」及「驗證碼」後,按「查詢」按鈕。

  4. tai.typd.gov.tw › Citizen › Taoyuan交通事故首頁

    (2)初步分析研判表受理申請後二十五日內製作完成並通知領件;案情複雜者,得延長至三十日。 (3)同時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現場圖或現場照片資料者,處理期限依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期限辦理。

  5. 2.民眾申請本案資料,現場圖及現場照片需俟交通事故發生7日後、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需俟交通事故發生30日後始得辦理申請。 3.如欲至本大隊取件,申請人須於承辦單位答覆後3日內,親洽本大隊領取資料。

  6. 初步分析研判表. 補印當事人登記聯單. 如未知聯單編號者,可致電至處理事故之 交通分隊 詢問. 一、可領件時,系統會以簡訊通知領件,如輸入市話,則以電子郵件通知。 二、如留下市話且未留下電子郵件,將不會收到通知。 三、如您申請時未留下手機或電子郵件,請於「進度查詢」查詢進度,如顯示「結案」可自行至領件單位領件。 (必填) 領件單位分局. (必填) 領件單位派出所. 領件單位一覽表. 1.透過單一身分認證申請下載領件者,請於本網頁申請,領件單位為必填,請任選即可。 2.臨櫃領件地點非於臺北市者,請至 內政部警政署網頁 申請。 (必填) 驗證碼. 如連續出現驗證碼錯誤,請於畫面按右鍵點選「重新整理」並再次申請。

  7.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處以1萬至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 更多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65全民防騙網

  8. (二)初步分析研判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後,當事人如欲了解研判結果,請於事故發生7日後於 民眾線上申請網頁 提出申請。 (三)刑事傷害告訴:

  9. 211.79.148.138 › chtadps_web交通事故首頁

    2.可指定就近警察機關領件(各分局交通組交通分隊及事故專責小組、派 出所)。 3.網路申請(包含保險公司),請自行上網查看案件進度,顯示可取件後 請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領件。 線上受理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說明

  10. 1、 本可印製一式二聯,一份交申請人,另一份送案卷保存單位併卷備查(分局或審核小 組)。 2、 有關所申請之他造當事人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