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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7、8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0月6日至次年1月5日。 9、10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2月6日至次年3月5日。 11、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次年2月6日至5月5日。 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國定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給獎。 發布日期:099-01-13 更新日期:108-06-14 點閱次數:2120189.
- 常見問答-財政部賦稅署
如其他公同共有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稅,已繳稅者會被強制執 ...
- 統一發票專區-財政部賦稅署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財政部賦稅署: ...
- 112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財政部賦稅署
賦稅署提醒民眾,本期中獎發票兌領獎期間為113年2月6日至 ...
- 112年7-8月期統一發票17張中1,000萬元特別獎、20張中200萬元特獎,請中獎人於領獎期限內領獎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2年7-8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2 ...
- 常見問答-財政部賦稅署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 (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 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電子發票證明聯如何領獎? ( 一)中獎人可持電子發票證明聯於兌獎單位公告 ( https://invoice.etax.nat.gov.tw )之指定金融機構 (包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農 (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營業時間內兌領現金;如對中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除可至上開金融機構兌獎據點領獎外,亦可於兌獎單位公告之指定非金融機構 (包含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便利商店、全聯及美廉社)上午九時起至營業時間結束(最長至二十三時止),選擇兌領現金、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其餘營業時間僅可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
2022年12月1日 ·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期間為111年12月6日至112年3月6日,中獎人應於該期間內到下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 (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如開獎後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該兌獎APP只能兌領五獎、六獎、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及500元獎。 為方便民眾瞭解,該署將各獎別領獎據點及提供服務時間彙整如下表: (詳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