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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升國內外人士參與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之意願,同時藉由多元管道宣導,強調全民防災之重要性,並針對避難弱勢擴大防災宣導廣度及提升特定族群活動參與度。 二、 強化與社政單位、民間災害防救團體、防災士、非政府組織(NGOs)及非營利組織(NPOs)間夥伴關係及整合防災推廣或教育工作介面。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內政部( 消防署)、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 肆、執行內容. 一、 辦理推廣國內外人士參與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 ( 一) 活動內容: 主題規劃上,原則應包含族群或議題如下: 外國人士( 含新住民) 高齡長者. 避難弱勢(含身心障礙者、孕婦、小孩,注意視情形納入公共場所疏散和接駁之無障礙措施規劃,活動上得有身心障礙團體參與。
系列線上宣導活動 強化地震防災知識 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於9月1日至10月31日推出111年國家防災日地震防災網路宣導活動,為期2個月,提供「地震避難動作演練」、「防災知識模擬考」、「虛擬防災館」等3項活動,民眾可上「消防防災館」網站 (https://www.tfdp.com.tw/),與家人一起參加抽獎活動,除了可學習更多地震防災知識,遇到災害時也才能減少傷害、確保平安。 除了網路活動,中央氣象局將在9月21日9時21分發送國家級警報訊息至全國民眾手機,在手機接獲地震警報聲響時,可一起進行抗震保命3步驟「趴下、掩護、穩住」的防震避難動作,透過實際演練,才能在地震發生時,馬上反應、運用,保護自己的安全。
本活動由本部先於國內辦理培訓,時間預定於109年9月9日-11日辦理3天2夜;通過遴選之學生代表,預計明(110)年1月20日-25日(6天5夜)前往日本參與防災青年國際領袖營(為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本活動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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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國內外人士參與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
109年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有哪些?
為什麼需要防災士?
112年國家防災日防災推廣計畫的目的是什麼?
- 貳、目的
- 伍、辦理機關
- 陸、分工事項
- 拾、獎勵
- 拾壹、經費來源
一、以大規模地震災害為想定,針對我國各地震災規模之模擬運作進行演練,結合國際支援救援情境,驗證中央與地方政府對地震減災、整備、應變等處理機制。 二、加強重大災害災防告警及緊急警報訊息傳遞演練,俾利實際運作順暢。 三、依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引導及促進防災產業鏈結之發展;宣導國家防災日自助自救精神,鼓勵全民參與防救災;從個人、家庭做起,提升國家整體防救災能力。
一、指導機關: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 二、主(協)辦機關: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本院原子能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中央各相關機關(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社團法人防災產業協會等民間團體。
一、指導機關 (一)擬訂並函頒本綱要計畫。 (二)統籌協調本綱要計畫執行及進度管控。 二、主辦機關(單位) (一)依本綱要計畫,擬定各實施計畫與執行。 (二)統籌並協調各參與機關(單位)配合事宜。 (三)規劃並執行各實施計畫活動宣導及新聞露出事宜。 三、協辦或執行機關:執行或配合主辦機關(單位)活動。
推動之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單位)人員,依本綱要計畫辦理相關專案,採從優敘獎。指導機關得依本綱要計畫及推動成果辦理專案敘獎;主辦機關依權責訂定實施計畫,得自行訂定敘獎辦法,核予所屬人員行政獎勵;主(協)辦機關得依指導(主辦)機關敘獎函請所屬機關簽辦敘獎。
一、 各項活動所需經費原則由主辦機關相關預算項下支應,惟為落實行政院政策及規劃方向,本院得以合辦之經費分攤方式,由本院年度預算相關經費支應。 二、 各機關人員差旅費用,由各機關年度預算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貳、本綱要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調整修正之。 附件
消防署攜手 #臺中市政府 辦理「國家防災日」系列推廣活動, 一年一度《大手牽小手 防震全民行》 日期/時間:112年9月16日(六)早上7時 地點:潭雅神綠園道和平站(臺中市神岡區和平路18號) 活動內容:防災攤位(親子迷你馬展、搜救犬、國軍招募、煙幕體驗
系列活動,強調全民共同參與,平時整備的重要性,為因 應地震衍生各種災害情境,據以規劃相關演練,以檢視各 機關組織之應變能力,提升本府各機關地震災害應變能力,
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開跑 歡迎全民共同參與. 日期:111-08-31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內政部 部長徐國勇今(31)日上午主持「111年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記者會」,由消防署發表「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及「消防防災e點通APP」,提升我國防災意識。 同時,徐部長也見證消防署與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簽訂「合作協議書」,強化雙方於防救災資料交換之合作關係。 -全民防震系列宣導 強化地震防災知識- . -全民地震防災宣導活動 (9/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