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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工於年度中離職,當年度特別休假如何計給? 答案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略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2. 2023年12月5日 · 「特別休假」幾乎是勞工們人人皆知的請假權益,大家熟悉的不外乎年資越久、所獲得的特休假天數越多;近幾年因為法令修訂,特休假若到期未使用完畢,可以結算代金,而不用想方設法將特休假請完。

  3. 2022年4月19日 · 近來勞動部接獲許多民眾詢問,「離職時賸餘的特別休假日數如何計算?」、「勞工自請離職時之未休特別休假日數,雇主是否仍要發給工資? 」、「離職時未休特別休假工資何時發給?」,為避免部分雇主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特別重申說明。

  4. 2022年4月19日 · 勞動部表示,近來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勞工自請離職時的未休特別休假天數,雇主是否仍要發薪資?」、「離職時未休特別休假薪資何時發給?

  5. 2023年11月22日 · 依據勞動基準法,全名「特別休假」的特休,指的是「勞工在同一雇主或公司單位持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就該依年資給予勞工特別休假。 」,也因此特休又俗稱「 年假 」,也就是公司每年會給予的假期。 為的就是鼓勵勞工自由安排休息時間,讓勞工能得到充足的休息,維持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 不同於病假、是假,請特休假是能領薪水的,相對於病假或事假,特休決定權在於員工,是勞工的「法定權利」,企業除了不能以契約終止或年度終結等理由,擅自取消或縮減員工休假的天數,也不能拒絕勞工的特休請求,或因為員工請特休假而有任何不利處分,更不能因此影響全勤績效。 我的年資可以有多少特休天數? 一張圖告訴你! 對於特休天數,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1 項規定:

  6. 近來勞動部接獲許多民眾詢問「離職時剩餘的特別休假日數如何計算?. 」官員說明,一旦勞動契約終止,必須就未休畢的天數進行結算,為確保勞工權益,雇主應依勞工的「到職日」及「工作年資」來計算特休假天數,並就尚未休完的天數結算薪資,若違反 ...

  7.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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