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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2月6日 · 1. 超出法定工時的問題: 依您所提,公司只給月休4天,如果以兩週計算之總正常工時84小時, 則目前的工作時數已經超過法定工時,已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 2. 構成加班的問題: 如上所述,公司月休4天已超過最低正常工時,也就是兩週84小時制度下,每兩周會有一天半(即12小時)的有薪休息日,通常是兩週內,一個週六上班4小時,有薪休息4小時;另一個週六,8小時全不用上班並且有薪,若每個週六均上全天班,等同於要求您在有薪休假日加班,但此應注意加班應經勞基法所訂的「同意程序」,亦即: 加班首先應經勞工本人大同意,且再依照勞基法第32條規定,加班亦應經工會獲勞資會議之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加班。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2. 2014年12月11日 · 答: 前期專欄提及,勞檢相關法令主要關係人是行政主體與事業單位,是國家立法並以勞動檢查的方式,確保事業單位給予勞動者足夠安全衛生之保護及基本勞動條件之維持。 是以,勞動檢查旨在使國家之勞動法令得以落實,而非替申訴人「討債」或「報仇」(雖然經常有此效果或感受)。 回到相關法令規定,若您是勞工,向勞工局申訴,則有關申訴內容之檢查結果,有違反法令規定情事,應會獲得通知。 但,如您並非勞工,或查無違法情事,則以本人有限經驗,似乎法無明定勞工局須回覆您檢查結果。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74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

  3. 2012年3月30日 · 前言 2012年開春以來,為了爭取調高薪資,德國工會的罷工行動已遍地開花,範圍擴及公共運輸業與其他公部門行業,例如幼稚園與垃圾清掃部門等等,不過,罷工「頻繁」是否就顯示德國工會力量強大?工會規模與基層工人力量是否等同?在台灣工會法上路,各業工人嘗試建立工會的同時,德國 ...

  4. 2015年7月15日 · 名片. Jul 15 Wed 2015 15:45. 【勞動權益解析】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四)工作未滿一定年限被要求返還培訓費用,合法嗎? 邱羽凡律師、蔡晴羽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本件諮詢感謝勞動視野工作室顧問張鑫隆教授給予補充意見) . 勞工詢問: 我的工作是芳療師,到職時公司表示新人需先培訓2個月,然後考核通過才變正職,公司要求我們簽下合約,內容為「自培訓起前6個月,由每月2萬薪水中,按月扣培訓費一共4萬8千元,服務滿1年後,公司會將培訓費全額退回。 」今年3月初到職,4月中公司突發狀況停業,5月底時考核通過,6月初開始先辦留職停薪,但已經被扣培訓費2萬8千元,若我想離職,請問我可以要求公司退費嗎? 諮詢意見:

  5. 2014年2月21日 · Feb 21 Fri 2014 04:42. 【勞動權利】勞工遇到雇主脫產並拖欠薪資時,應如何處理? close. 勞工遇到雇主另立公司脫產並拖欠薪資時應如何利用各項法律途逕來保障自身權利? 本工作室於近日接獲會員遇有這類勞資爭議,就此提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及「工資墊償基金」的建議,分別說明如下。 蔡晴羽律師(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勞動之友會員提問:「您好,想請問公司經營不善,想資遣所有員工剩老闆自己一個,老闆想再開一家新公司看有誰還要過去,但資遣員工最後只能領到欠薪條無法實際領到錢,請問員工拿這欠薪條該如何追討回相關的薪水,有相關法條可以扣押原公司設備資產或是請求老闆負責人給錢嗎,謝謝。 您好:

  6. 2014年10月14日 ·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本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另外提醒您,本工作室自本月起刊登「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網址: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107139889),幫您列出哪些情形可以檢舉申訴,您可以看看自己有無遇到類似情形,再依本文的提示來申請勞動檢查。

  7. 2015年4月15日 ·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16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本月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在台北市新上路的【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 Q25:最近新聞上很火熱的北市勞動局「勞動條件陪檢人制度」 (臺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作業要點),內容是什麼呢? 只有北市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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