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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課徵營業稅? 銷售公益彩券之營業人,除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部分,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佣金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按營業稅稅率百分之五課徵營業稅外,其餘銷售公益彩券之營業人,不論其取得之佣金收入是否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平均每月達新臺幣20萬元者),應免用統一發票,並併計其他營業項目之查定銷售額按稅率百分之一課徵營業稅。 回列表頁.
Q10:電腦型經銷商佣金收入是否應該開立發票或收據給貴行?. 1. 使用發票之經銷商,請就每月代墊獎金佣金之總金額 (包含電腦型彩券與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之兌獎) (兌獎金額以投注機金額為準),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 請於次月10日前郵寄至台北市南港區經貿 ...
第一條. 為規範公益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特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指定辦理公益彩券 (以下簡稱彩券) 之發行 ...
1. 使用統一發票的電腦型經銷商,應依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的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並依同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七十一條規定,以其所取得的公益彩券銷售佣金、兌獎佣金及經營其他營業項目的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的純益額為所得額 ...
首頁 >常見問答 > 兌獎. Q4: 請問中獎達多少金額以上,需要透過安排才能領獎呢? 凡單注彩券中獎金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不含新臺幣500萬元) 的彩金,必須先透過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以保障中獎人的隱私。 高額兌獎專線為:0800-024-500,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另提醒您中獎金額,是指未扣稅的中獎金額。 舉例一:若您的彩券中獎金額為新臺幣600萬元,扣除20%所得稅後,金額為新臺幣480萬元,但由於高額兌獎金額是以未扣稅的中獎金額為準,所以仍須透過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 舉例二:若您單張彩券的中獎金額為新臺幣600萬元,包含兩注獎項,分別為新臺幣100萬及新臺幣500萬元。
Q3: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 1. 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5,000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組、注)獎額超過 ...
立即型經銷商銷售佣金是否須申報綜合所得稅?. Q9:. 電腦型經銷商的稅賦如何?. Q10:. 電腦型經銷商佣金收入是否應該開立發票或收據給貴行?. Q11:. 使用統一發票的電腦型經銷商,應如何申報繳納所得稅?. Q12:. 電腦型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之銷售額及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