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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社會扶助申請表. 一、服務內容:.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9,485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5,437元已為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社會局將主動核發毋須申請)。. 2.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 ...

  2.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9,485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 ()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049元。 ()非屬前二款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049元。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申請調查表 (2份)。

  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 者就業資源網 跳至主要內容區 跳至主要選單 跳至網站搜尋::: 網站導覽 ... 聘用身心障礙者相關補助 求才訊息 金展獎專區 數位學習資源 無礙e網 勞動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 身心障礙者統計資訊 ...

  4.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1.申請表。.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 (驗畢後發還)。. 3.戶內人口如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含華僑)、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相關人口身分證明文書如有效之居留證親屬關係公證書常住人口登記表等 ...

  5.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立即線上申辦》 申請說明. 1.本市市民得以線上申請 (限本人)或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福利申請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經審核通過後溯至受理申請月份生效。 3.線上申請者將採自然人憑證作為身分驗證方式(請先備妥讀卡機及自然人憑證),並請先備齊以下資料供上傳使用: (1)市庫指定行庫(現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像檔. (2)租賃契約/借住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像檔 (擇一) (3)全戶人口領取政府核發之其他補助/津貼/退休金 (俸)之帳戶內頁影像檔.

  6.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須知. 服務對象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生活補助。 設籍並 實際居住本市 。 持有本市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 全戶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支出一點五倍(111年度為34,892元);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部分定為每戶1人20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25萬元;不動產部分(土地及房屋)每戶不得超過新臺幣876萬元。 (目前所查調之資料為109年度財稅) 二、檢附文件: 申請書。 申請人印章 。

  7. 正在領其他的社會福利津貼 (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付)。 在發生保險事故 (即經鑑定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評估無工作能力之日)前1年的期間有保險費或利息欠繳的情形經勞保局以書面通知限期繳納卻還是逾期繳納則得領取之前3個月的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只能依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計算出來的金額發給。 二、如果您是屬於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適用對象,則每個月固定發給5,437元 (自113年1月起年金金額由5,065元調整為5,437元)。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1-24.

  8. 備註. 1補助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2)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3)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4)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2.身心障礙者醫療 ...

  9.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 38. 25. 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及醫療補助器具費用補助 40. Chapter 5. 無障礙服務 42. 26. 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小型復康巴士)預約叫車服務 42. 27.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 44. 28. 悠遊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申請 46. 29. 身心障礙者防走失手鍊 47. 30. 身心障礙者緊急救援系統 47. 31. 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 48. 32. 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協調 50. Chapter 6. 早期療育 51. 33.

  10.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衛生福利部於110年6月17日修定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諮詢專線: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7082 陳小姐. 補助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2.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3.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4.僅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補助項目( 分為22項醫療輔具及3項醫療費用,項目如下) 醫療輔具: (1)電動拍痰器. (2)非蓄電式抽痰機. (3)蓄電式 (交直流兩用)抽痰機. (4)化痰機 (噴霧器) (5)血氧偵測儀 (血氧機) (6)氧氣製造機. (7)咳嗽 (痰)機. (8)單相陽壓呼吸器 (C-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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