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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逾期未驗車除了會被開罰之外若逾期超過一個月以上未驗車即吊銷車牌倘若超過半年未驗車車輛牌照就會被註銷那麼驗車要帶什麼? 費用多少? 各種驗車的眉角就讓國泰產險一次整理給你! *本文說明僅供參考,請以主管機關最新規範為主* 驗車時間. 其實搞懂什麼時候需要驗車不難驗車時間會依照不同車種有不同的規範。 其中,針對租賃用車,需要驗車時間則與其他車種略有不同。 暸解多久需要驗車之後,想知道驗車的確切日期,可以透過以下3個管道查詢. ・檢驗通知書:定檢之前收到監理所發的通知書。 ・行照:行照右下方有指定檢驗日期,而檢驗期限為 指定日前後一個月 。 (例如:指定檢驗日期為111.10.01,則檢驗期限為 111.09.01~111.11.01。

  2. 車輛檢驗. 定期檢驗. _ [開啟新連結]列印內容. 定期檢驗. 辦理各項監理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各區監理所站地址、電話,可至 監理服務網 查詢. 小自客車 (不含幼童車及LPG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其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 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 次。 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每年至少檢驗3次。 租賃期1年以上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未滿3年者免予定期檢驗, 3年 以上未滿6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6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拖車每年至少定期檢驗1次。 其他自用車及營業車未滿5年,每年至少檢驗1次,5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3. 2023年11月20日 · 驗車是中華民國交通部規定的汽車定期檢查項目檢測項目包括軸重地磅量測汽油車廢氣及柴油車排煙測試前輪定位側滑測試煞車效能及平衡度測試目視一般檢驗尺度重量檢驗等項目目的是檢查車輛結構是否合乎出廠時的標準或是輪胎胎紋深度是否足夠以確保駕駛人的行車安全一般而言針對自用或營業用車以及不同的車齡會有不同的驗車頻率規定。 驗車規定有哪些. 一般而言,依照車輛使用性質與車齡,驗車規定也有所不同, 袋鼠金融 將驗車規定以表格整理如下: 從上表我們可以看出,依照車輛種類與用途的不同,驗車相關規定也不太一樣。 舉例來說,自用小客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出廠年份未滿 5 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 年以上未滿 10 年者,每年至少檢驗 1 次,10 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 2 次。

  4. 2023年4月11日 · 驗車多久驗一次? 驗車要帶什麼? 如果忘記驗車會怎麼樣呢? 依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7 條第 1 項機車或自用小客車逾期未驗車可罰900∼1800元,而自驗車日起逾期1個月以上即吊扣車牌,逾期6個月以上則會註銷車牌! 為了不讓愛車變成「幽靈車」,趕快來了解驗車相關規定吧! 驗車規定|各車種驗車時間. 小自客車 (不含幼童車及LPG車)及大型重型機車驗車時間. 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 5 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 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 次. 營業大客車驗車時間. 每年至少檢驗3次. 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驗車時間. 租賃期1年以上租賃自用小客車和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未滿3年者免予定期檢驗. 3年以上未滿6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

  5. 2021年7月1日 · 驗車要帶的證件一般駕駛也都放車上,很容易準備,就只有以下 3 項: 行照. 強制險保險證 (有效期限需在 30 日以上)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自用小型免附) 除了證件之外,Mio 貼心提醒駕駛 2 件事: 記得要先繳清積欠的罰單 ,如:違規、汽燃費或強制險罰鍰。 強制險若期限未滿 30 日,記得要先到各大保險平臺續保。 現在因為「 電子式保險認證平台 」已建置完成,所有強制險資料同步上傳,繳完費馬上可以驗車,而且如果忘了帶保險證,現場就可以透過該系統查詢,驗車可說是越來越方便了! 驗車檢查項目. 現在不一定要到監理處,政府也開放民間廠代為檢驗。 不過為了確保檢查品質,廠每日都有受理上限,所以建議駕駛先約好日期,到了廠就可以直接檢查以下的項目:

  6. mobile.moenv.gov.tw › dce › RegularInspection車主定檢專區

    一.基本規定. 1.檢驗對象於中華民國設籍由各級主管機關檢驗含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之定期檢驗不定期檢驗及各級主管機關通知到檢不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修復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之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以下簡稱柴油車)。 2.檢驗頻率檢驗對象應於修復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之次年起連續二年每年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一次3.檢驗地點檢驗對象應至各級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地點或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接受定期檢驗。 4.檢驗期限:檢驗對象應於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當年,依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接受定期檢驗。 (包括定檢對象、檢驗期限、複驗期程等) 二.檢驗地點.

  7. 車輛檢驗. 臨時檢驗. _ [開啟新連結]列印內容. 臨時檢驗. 辦理各項監理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各區監理所站地址、電話,可至 監理服務網 查詢. 應備證件: 過戶臨檢 (免費) 過戶登記書。 行車執照。 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自用小型車及機車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有效期30日以上) (新車主名義)。 汽車出廠10年 (機車5年)以上者應作臨檢,惟距最近一次檢驗 (定檢或臨檢)合格日,汽車3個月內、機車4個月內者免驗。 汽車出廠逾10年於停駛中辦理過戶者,於復駛時應經臨檢合格。 重大事故車輛臨檢 (免費) 重大事故車輛臨檢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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