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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新聞局 (簡稱 新聞局 )為已裁撤之 中華民國 行政院 的附屬機關,具有 部會 級地位,成立於1947年5月2日,後隨著 政府遷台 而有調整。 主要負責行政院的 公共關係 、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妝師」之別稱;並負有協助 大眾傳播 產業發展的事務。 因配合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新聞局於2012年5月20日裁撤,改為在行政院本部內的 發言人辦公室 。 歷史 [ 編輯] 1983年行政院新聞局電影片准演執照. 原行政院新聞局地方新聞處. 1947年5月2日,「 行政院新聞局 」在 南京市 新街口 國貨大樓成立,下設第一處、第二處、第三處,分別掌理國內宣導、國際宣導、傳播業輔導及新聞分析事項。

  2.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新聞傳播處. 首頁. 認識行政院. 組織與職掌. 行政院院本部. 新聞傳播處.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X分享 列印本頁. 本院重要政策、事件與施政措施之國內新聞聯繫、發布,與國際新聞發布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本院整體文宣與重要政策傳播之規劃及推動。 國內輿情之蒐集研析、協調處理與國際輿情因應之協調及督導。 本院對所屬機關(構)新聞傳播之統合、協調及督導。 院長公務活動之新聞聯繫、發布與影音(像)記錄、編輯、建檔及運用。 國際媒體晉訪院長之規劃及執行。 院長言論、基本國情、本院重要施政資料彙編、英譯及出版發行。 本院重要政策文宣撰編、製作、英譯及出版發行。 其他有關新聞傳播事項。

  3. 行政院新聞局 (簡稱 新聞局 )為已裁撤之 中華民國 行政院 的附屬機關,具有 部會 級地位,成立於1947年5月2日,後隨著 政府遷台 而有調整。 主要負責行政院的 公共關係 、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妝師」之別稱;並負有協助 大眾傳播 產業發展的事務。 因配合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新聞局於2012年5月20日裁撤,改為在行政院本部內的 發言人辦公室 。 歷史. 1983年行政院新聞局電影片准演執照. 原行政院新聞局地方新聞處. 1947年5月2日,「 行政院新聞局 」在 南京市 新街口 國貨大樓成立,下設第一處、第二處、第三處,分別掌理國內宣導、國際宣導、傳播業輔導及新聞分析事項。

    任次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1
    1947年5月
    1948年12月
    2
    1948年12月
    1949年1月
    3
    1954年1月
    1956年2月
    4
    1956年2月
    1961年7月
    • 1947年5月2日
    • 行政院
    • 2012年5月20日
    •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4. 其他人也問了

    • 歷史
    • 組織

    1950年4月24日,行政院成立內部單位「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 1954年1月1日,從行政院本部獨立成為行政院新聞局。 2012年5月20日,再改為行政院內部單位,並復設「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 2014年7月2日,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改名為「行政院新聞傳播處」,主任改為處長,副主任改為副處長。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為支援行政院發言人的業務部門,處長為行政院發言人的幕僚長、高級助理,副處長為行政院發言人的副幕僚長、副高級助理。

    本院重要政策、事件與施政措施之國內新聞聯繫、發布,與國際新聞發布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本院整體文宣與重要政策傳播之規劃及推動。
    國內輿情之蒐集研析、協調處理與國際輿情因應之協調及督導。
    本院對所屬機關(構)新聞傳播之統合、協調及督導。
  5. 行政院新聞局簡稱新聞局為現台灣當局 行政院 的附屬機關屬於院本部內編制單位。 新聞局素有“政府化妝師”之稱,除負責台灣當局的公共關係、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並負有協助大眾傳播產業發展的任務。 業務與概況. 新聞局除了主理政府對外宣傳工作,另一項主管業務即為媒體產業。 在1971年到2006年2月間,新聞局同時是全國大眾傳播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 由於新聞局負責政府對外宣務的工作,又是廣播、電視、電影、出版品等各式傳播媒體的監理單位,有“球員兼裁判”之虞,新聞局因而被長期批評為政府控制媒體的主要工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新聞局交出大眾傳播事業的管理權,改以扶持國內傳播媒體產業發展為主要工作。

  6. 2022年2月10日 · 新聞局職司宣傳把廣電出版和電影的管理都納進來就是為了方便宣傳其目標是媒體內容的一元化而不是多樣化。 一語道盡威權時期下的臺灣廣電發展,是如何受到政府單位的箝制。 民眾對於言論自由的渴望. 1970 年代,隨著科技發展、進步,民間已經可以開始學習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與播映技術,非法電臺、偷接天線和盜錄的案例層出不窮;另一方面,隨著反攻大陸的神話逐漸破滅,嚴密的管制失去正當性,人民越加重視個人生活發展。 在經濟起飛的年代裡,整個社會都渴望著不同文化間的交流,也企盼能夠看見、認識更多社會的可能性。 「從(民國)七十年初的抓非法錄影帶、剪非法營運的第四臺電線⋯⋯廣電處天天冒著危險到處取締,吃力不討好。

  7. 新聞局為編譯各種外文書刊製作視聽資料及輔導廣播電視業務所需專門人才得報准行政院聘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