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其他人也問了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數位中介服務法為何喊卡?
台灣數位中介法與歐盟數位服務法有何不同?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有何處罰?
2022年8月22日 · (圖片來源:中央社)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 解析《數位中介服務法》 呂秋遠:「有可能違憲」的法律 - Yahoo奇摩新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將 ...
- 《數位中介法》到底規定什麼?律師:草案問題非常多 - Yahoo奇摩新聞
[新頭殼newtalk]...
- 解析《數位中介服務法》 呂秋遠:「有可能違憲」的法律 - Yahoo奇摩新聞
-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 數位中介法為什麼有爭議?
- Ncc針對外界質疑怎麼說?
- 總結
數位中介服務是指透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的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推出的中介法草案,主要是參考歐盟在7月獲歐洲議會通過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架構,主要是加強科技業者市場主導力和大型數位平台義務及責任。 數位中介服務法能視為台灣版 DSA ,要增強數位中介服務規範,同時也要效仿國際要求中介服務都要具備「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針對數位中介服務加以規範,達到建立安全可信賴網際網路環境,同時也能符合平台問責概念。 不過數位中介服務非常廣泛,中介服務也分成「快速存取服務、連線服務和資訊儲存服務」3大類外加2小類,其中幾個...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分別在 8月11日、8月16日和8月18日由NCC公開舉行,同時也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包含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發表意見,參與者皆認為草案內容眾多技術和實務難以達到,各家業者也表示不同看法: 1. PTT 務部顧問許哲仁:我方非營利平台也被列入很奇怪,PTT核心價值保障言論內容,該法案就跟逼我們關站並無不同。 2. LINE台灣資深總監許惠嵐:此草案會將私人通訊對話都納管,質疑未來用戶的群組和私人通訊是否可能被加註警語。主管機關不僅強行破壞加密技術的服務結構,更違背民主社會價值。 3. Meta(Facebook)台灣公共政策總監陳奕儒: 3.1. 支持有效、可行的問責制度和治理機制 3.2. 確保公民社會在治理架構下發揮影響力 3....
NCC聲明表示,外界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質疑,目前僅只是初版,政府也會審慎評估各界建議,對於個別業者盼善盡社會責任,因營運成本致難以配合草案義務等意見,會繼續討論相關規範、執行方面和專責團體與議題,也會持續收集各方平台意見將充分考慮,一併檢討,針對部分非營利、較小型的業者,亦將考量免除或減輕其義務。 下週尚有公聽會開放社會大眾參與,該會希望不間斷地與各界對話,建立數位守門人之社會公共問責基礎,推動適合我國國情的治理框架,後續的回覆意見以及草案調整內容會再向外公開並持續討論。
目前來看NCC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最終可能會通過,後續在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YouTube等網路平台發表言論就要額外謹慎,只要牽扯到「謠言」或「假消息」詞語出現,容易違反規定,有可能會遭到平台站方刪除文章,至於會不會牽扯到言論自由呢? 當前大多數人都會誤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同等自由言論沒了意思,實際上中介法最終目的在於避免網路假訊息、假新聞或不實沒經過查證謠言事件持續發生,雖然民間也有不少闢謠或有公信力查證組織能夠求證,但是太多民眾多數不會進一步求證,容易因網路假訊息導致生活和情緒受到嚴重影響。 依據瑞典哥登堡大學(University of Gothenburg)2019 年公布的國際假訊息統計調查,台灣是「遭受外國假資訊攻擊」最嚴重的國家之一,過去也有調查...
2022年9月7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與會業者認為此法有許多技術與實務上無法做到的部分,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PTT非營利平台,草案要求大的商業平台應該要負擔特別義務,若PTT也被納管,根本不可能做到,將形同關站。 「巴毛律師」陳宇安也透過粉專點出,此項草案問題非常多。
數位中介服務之提供具有與實體社會相同之特性,其涉及政府各部會之職掌分工,包括衛生福利、文化、交通、經濟、法務、內政、警政、教育、金融、公平交易、農業、選務及數位發展等,為排除數位經濟發展障礙,應透過公私協力方式,成立專責機構,以促進數位中介服務者自律環境。 同時鼓勵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以自律為主之自我約束方針,訂定自律行為準則並加入協同自律機制,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溝通參與,以有效推動並落實在產業自律先行的條件下,輔以他律及法律三律共管監督,藉以維繫網路環境良好運作。 綜上,為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數位通訊傳播資訊自由流通與服務提供,落實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問責與使用者權益維護,以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爰擬具「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本法之制定目的與法律適用。
2022年8月24日 · NCC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飽受各界撻伐,行政院近日喊卡。 (資料照,柯承惠攝)...
2022年12月9日 · 2022 年 6 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式提出了「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此部規範數位時代中政府對網路環境的監管,並可能影響網路環境言論自由,草案在推出後,便引起熱烈的討論,但許多網路討論和意見看起來對於同樣的文字相互矛盾,因此本次法白和開放文化基金會OCF一同合作,希望能在數位中介服務法的專題最開始,提供一篇數位中介服務法小辭典,讓讀者在討論這部影響數位時代政府網路治理與言論自由的法律前,先釐清其中對於資訊技術、法規要件和規範範圍等用詞的定義。 一、數位中介服務跨國原則之濫觴: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與聖塔克拉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