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服務人員回電說明有限制作廢非當期發票嗎?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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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非當期的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 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ycc.ey.gov.tw/Page/9FAC64F67005E355/7c44a772-f825-408f-9d2d-7518e1b751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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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電子發票作廢. 一、賣方營業人執行作廢電子發票功能時,系統將先判斷電子發票之期別是否屬. 於超過申報期限,若未超過申報期限之電子發票才可作廢,若屬於超過申. 報期限之電子發票者,系統將不允許作廢。 這是一個基本常識問題,如果過期還可以作廢,那我每個月先開個一萬張,等兌完統一發票後,如果沒中獎的,再全部作廢。 您覺得這樣合理嗎? 如果財政部告訴您超過申報期限之非本期的還可以作廢,建議您可以用書面方式或是電話錄音留下證據。 或是您要弄清楚您問的問題是什麼。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不是透過爭吵就可以改的。 IP 位址: 已紀錄. 2020 四月 10, 下午 4:39. 28036520. 加入本站時間:
2020年12月21日 · Sandy您好,有關您詢問電子發票作廢問題一案,說明如下: 一、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5項規定,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買受人為營業人者,如有發票作廢、銷貨退回或折讓時,開立人應於7日內完成交易相對人接收及將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先 ...
2021年8月3日 · 以前要作廢紙本發票的時候超麻煩的,每次都要叫客人把發票寄回來,好不容易三催四請拿到要作廢的發票, 還要釘在發票本上才算完成作廢 。 電子發票的開立都這麼簡單了 ,作廢應該也有比紙本發票更方便的做法吧? 這篇文章來跟大家介紹一下,如果開立電子發票之後,因為種種原因需要將發票作廢,處理的相關流程以及要注意的重點事項! 發票作廢 v.s. 發票折讓. 在開始介紹「如何作廢電子發票」之前,先幫大家厘清「發票作廢」跟「發票折讓」是兩個不太一樣的概念,使用的時機也不太一樣: 電子發票作廢流程. 要作廢電子發票時,如果開立時使用的是加值中心,就要上加值中心的介面去做操作。 每家加值中心的發票作廢流程略有不同,不過基本上大同小異。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導入與操作說明【PDF】 26. 發票異常處理系統功能操作說明(V1.0)【 PDF 】
使用說明.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規定,營業人應於電子發票開立後48小時內傳輸至本平台存證,提供消費者查詢。 若於平台查詢不到發票資料或對發票內容有疑義,請洽您的購物店家或店家所在地稽徵機關。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不提供捐贈發票註記的變更,請依原始資訊查詢。 消費者取得業者所開立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可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內的『4位隨機碼』,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 消費者取得業者以簡訊或電郵等方式通知電子發票資訊,可透過該資訊內的『個人識別碼』資訊,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 如未完整且正確輸入『個人識別碼』或『4位隨機碼』資訊,僅提供查詢業者所開立電子發票之上傳狀態。 客服專線0800-521-988. 客服傳真(02) 8192-7431. 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說明. 電子發票介接模式. 前置作業、申請方式及開立發票前置設定. 平台功能操作-B2B 多元發票交付( 存證) 3.1 開立存證發票. 3.2 作廢存證發票. 3.3 開立存證折讓3.4寄送. 平台功能操作-B2B 線上發票作業( 交換) 平台功能操作-其他功能. 5.1 查詢迄今已開立訖號發票5.2進項交換發票確認. 5.3 查詢與下載. 5.4 上傳未使用空白字軌5.5上傳總分支機構配號檔. 5.6 媒申檔下載. 5.7 授權加值服務中心或專業代理人. 4. 19. 71. 87. 97 111 114. 144 146 150 153 158 161 165. 2. 大綱. 電子發票介接模式. 前置作業、申請方式及開立發票前置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