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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微生物衛生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於供人飲用之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 第 3 條. 微生物限量(僅適用於直接供人飲用之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 ┌────────────────┬─────────────┐. │ 項目 │ 限量 │. ├────────────────┼─────────────┤.

  2. 飲用水法規彙整及檢驗套組. 市售的加味水氣泡水海洋深層水到底屬於飲料還是包裝飲用水呢? 水和飲料的分別是否越來越模糊,讓你感到困惑呢? 讓我們先瞭解水質來源再來解答這個問題飲用水的來源主要可分為自來水及非自來水兩種我們從下表可知道一般居家飲用水和飲水機供應的水屬於自來水需要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飲用水管理條例」。 本篇文章內容及表格較多,可展開「閱讀目錄」直接點選相關章節閱讀,粉紅色字樣可直接連結至法規資料庫。 飲用水來源:自來水與非自來水. 飲用水,指供人飲用之水,分四種類: 自來水:指依自來水法以水管及其他設施導引供應合於衛生之公共給水。 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供應之水。 經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處理後供應之水。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 主管機關:環保署.

  3. 第 三 條 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之水源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 四 條 重金屬最大容許量: 第 五 條 微生物限量:( 僅適用於直接供人飲用之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 項目. 限 量. 大腸桿菌群. 陰 性糞便性鏈球菌. 陰 性綠膿桿菌. 第 六 條 溴酸鹽限量: 0.01ppm 以下。 第 七 條 本標準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 修正條文, 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 飲用水水質標準( 附件2) 飲用水管理條例( 節錄) 第十一條. 飲用水水質, 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前項飲用水水質標準,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 中華民國包裝水飲用水發展協會. 第15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將於112.3.31日於高雄漢來國際宴會廳召開. 我們的訊息. 最新消息. 更多的... 徵才訊息. 更多的... 健康與環保. 陽光、空氣、水是維持人類生命的基本要素,而我們每天作息,進食、消化吸收、廢物排泄及保持體液酸鹼平 衡,都是需要靠喝水來維持正常的循環運作的,好質量的水對人體健康是必然的。 更多的... 活動剪影. 由本會辦理的活動或訊息,會在網站上提供相簿,提供給會員或網友們閱讀... 更多的... 加入會員. 提供加入本會的相關資料及權益。 更多的...

  5. 本條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全國性飲用水管理之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執行事項飲用水管理相關法規之執行訂定研議及釋示事項飲用水管理之研究發展及宣導事項全國性飲用水管理人員之訓練及管理事項直轄市及縣飲用水管理業務之督導事項全國性飲用水水質監測及檢驗事項。 七、全國性或直轄市及縣(市)間飲用水管理之協調或執行事項。 八、飲用水管理之國際合作及科技交流事項。 九、全國性飲用水管理之資料統計及彙整事項。 十、其他有關全國性飲用水管理事項。 第 3 條. 本條例所定直轄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直轄市飲用水管理之實施方案與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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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本標準適用於供人飲用之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之水源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重金屬最大容許量: 第 五 微生物限量(僅適用於直接供人飲用之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 . 第 六 條 溴酸鹽限量:0.01ppm以下。 第 七 條 本標準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修正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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