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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產品介紹. 預鑄式污水處理設施. 產品介紹. RC污水處理設施. 產品規格. 相關照片. 回上頁. 逢甲實業有限公司創立於民國七十四年,生產各式水泥製品及化糞池。 隨著社會的進步,國民生活品質,環保意識日益高漲,做好防治污染工作及環保問題。 本公司也因應社會趨勢隨即加入環保的腳步,投入生產預鑄式生活污水處理系列產品,以改善日趨危害改善居家生活品質,提升國民素養。
污水處理設備,是一種能有效處理城區的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等的工業設備,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對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 適宜住宅小區、醫院療養院、辦公樓、商場、賓館、飯店、機關、學校、部隊、 水產加工廠、牲蓄加工廠、乳品加工廠等生活污水和與之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如紡織、啤酒、造紙、製革、食品、化工等行業的有機污水處理,主要目的是將生活污水和與之相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處理後達到回用水質要求,使廢水處理後資源化利用。 基本介紹. 中文名 :污水處理設備. 外文名 :Sewage treatment equipment. 功能 :效處理城區的生活污水. 污水源熱泵 :污水換熱器和 污水源熱泵 兩部分. 特色 :改善生態環境. 形式 :地埋,地表
污水下水道設施設計解說及相關手冊編修訂計畫. 下水道建設組.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11. 下水道系統設計及解說: 上冊113年度 (增修訂) 下水道系統設計及解說: 下冊112年度 (增修訂) 污水處理廠設計及解說: 110年度 (增修訂) 污水處理廠重要設備規範解說: 上 ...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建築設計施工篇第49條,規定沖洗式廁所排水、生活雜排水除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或集中處理者外,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自88年1月1日起,新建建築物均應設置現場直接設計構築或由內政部營建署與本部共同審核認可登記之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所有的生活污水。 為配合前項建築物設置污水處理設施之規定,本部自88年1月起受理廠商申請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認可,經審查通過後相關之認可資料及核可證號已公布於本部網頁內,供民眾選擇或確認所欲購置之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係經審核認可之產品。 四、推動化糞池定期清理. 根據研究指出,化糞池每半年清理一次,處理效率可達51%,每年清理1次為28%,若沒清理則為3%。
對於一般家庭污水及有機性工業污水,利用微生物分解污水中複雜的有機化合物之生物接觸曝氣法,是最方便及最具經濟效益之處理方法,其操作管理容易、機件設備單純、控制技術簡易,可達到完全自動化控制,為其他污水處理法所無法比擬,惟其在分解過程中產生硝酸鹽及硫酸鹽,故本設施採用強度高且耐酸鹼之FRP為槽體設計材料。 本設施分為三槽,污水進入固液分離槽後,固體物質會浮於槽頂或沉入槽底,以降低 接觸曝氣槽之有機負荷並避免因惰性固體物在接觸曝氣槽中累積而降低其有效容積。 污水進入接觸曝氣後,給予充分曝氣,使其循環流動而與接觸材料相接觸,經過一段時間後,接觸材料表面即會生長附著好氧性微生物而行程生物膜,並開始分解污水中複雜的有機化合物。
水是活的水處理事業我們以用心及負責的態度應對,改善與提升水處理流程效能、使既有的水處理流程節能20%以上;本著誠信用心、專業服務、永續經營的態度,提供污水處理、廢水處理、污水處理設備、水處理設備等完整的一系列服務。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建築管理組. 最後更新日期:2020-07-10. 內政部87.09.25台內營字第8772865號函訂頒 內政部98.5.27台內營字第0980804110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內政部99.9.6台內營字第0990806612號令修正第二‧一點之表二之一 內政部109.7.10台內營字第1090811791號令修正第三.二.一點、第三.二.二點,自即日生效.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發布日期:2020-07-10. 返回 置頂. ::: 交通位置 相關網站 雙語詞彙對照表 本署服務資訊 各分署服務資訊 隱私權保護政策 資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生活污水成分多屬有機污染物,因此污水處理設施利用生物分解原理處理,亦即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機物達到去除污染物之目的,污水處理設施本身又可分成現場構築及預鑄式兩種型式,其中預鑄式係在工廠製造裝配完成後運至建築物適當位置安裝,目前透過預先審核制度確保設施處理品質,避免產品良莠不齊。 根據環保署調查資料顯示,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約可去除家庭污水污染量的80%,以現有設置的28萬戶,每戶以4人計,每人每日原產生40公克污染物,每年可削減污染量達1萬3千公噸,在下水道尚未普及前,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對於河川污染改善尤具重要性。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第一章 總則. 1.1 依據 本規範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四十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1.2 規範內容 本規範所稱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指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用以處理建築物之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等之設施。 建築物所設置之污水處理設施,其有關設計、配置、施工、使用與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應符合本規範之規定。 前項污水處理設施如非依本規範設計者,應提出其設計足以符合相關法規之依據,以供專案審查。 說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九條:「沖洗式廁所排水、生活雜排水除依下水道法令排洩至污水下水道系統或集中處理場者外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1.3 事業廢水併同處理 本規範適用於各類型建築物所產生之生活污水處理。
以沉水泵为首的丰富产品线可以对应各种需求. 沉水泵. 污水處理設備. 液環泵. 相關設備. 其他產品. 沉水式幅射式曝氣機. 沉水式單管噴射式曝氣機. 沉水式攪拌曝氣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