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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薪30000元約定全月無薪休假以4月為例例假及休息日有9天國定假日有2天清明及兒童節),當月正常上班日為30-9-2=19天19天都不用上班應減發工資19000元30000元/30天=1000元19天x1000元),扣掉後的工資剩11000元即30000元

  2. 2023年2月16日 · 員工放無薪假減班休息期間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公司可以不調降勞工的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勞工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會以原月投保薪資核計保險給付金額但如果公司依據實際薪資合理調降員工的月投保薪資且依照勞動部規定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保相關給付就只能以調降後的月投保薪資計算包括生育喪葬傷病等給付都會變少。 健保的部分 :雇主在無薪假期間還是需要幫員工加保,因此就醫和健保相關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 勞退的部分 :以新制勞工而言,雇主還是要按勞工原領薪資提繳勞工退休金,不會受影響。 2. 公司實施「無薪假」卻沒跟我協商過,我可以直接要求公司發給資遣費嗎?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3. 2022年11月14日 · 無薪假原是俗稱早期勞資雙方或許因為景氣影響而曾約定真正無薪的休假但在勞動部基於減少雇主因景氣循環而資遣勞工之前提下於100/12/1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雇主與原月薪制全時勞工協商減少工時每月實際支付之工資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且參酌一例一休依法具備全薪性質自無再行約定無薪可能若再使用「無薪假」的俗稱,對於因為疫情影響而陸續協商減少工時的雇主與勞工,可能造成誤解,所以行政院與勞動部已定調改為「減班休息」。 二、適用條件: 受景氣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或受疫情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勞動部109年2月10日勞動條3字第1090044699號函釋參照),以上須於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時,提供證明文件(如:前一年度及當年度財務報表)。

  4. 無薪假目前依 勞動部 規定必須符合以下任一: 受景氣影響,導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受 COVID-19 疫情影響,致使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受抗旱限水政策影響,導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且無薪假也非雇主單方面逕自決定而是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議後才能執行且協議時間最久以 3 個月為限,如果雇主任意放員工無薪假、扣減工資,就違反 《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 ,可能被罰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關於無薪假規定,也需要注意以下法令與實施準則:

  5. 無薪假員工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與員工協調實施無薪加後,雖然可以因工時減少協議調整薪資,但是依 勞基法第 21 條 規定不論是月薪薪時薪制員工無薪假期間的薪資還是不能低於基本工資哦也就是說根據2022年的基本工資規定如果是月薪制員工無薪假期間每月薪資不得低於 25,250 時薪制員工則不得低於每小時 168 元(延伸閱讀: 基本工資包含勞健保嗎? 實領薪水能不能低於基本薪資? 算薪水不踩雷就看這篇 )。 無薪假期間,勞保、健保、勞退如何處理? ‍. 無薪假勞健保、勞退該如何處理呢? 把握這兩大原則就OK! (攝影師: Alex Green )

  6. 2022年6月13日 · 勞資雙方合意減少工作時間或放無薪假後因為工時減少可以協議調整薪資但領月薪的勞工無薪假期間的薪水還是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依勞基法 21規定),也就是僱用員工如果是給月薪則每月月薪不能給少於2萬5250元若為時薪制人員則每小時 ...

  7. 2020年3月20日 · 為顧及勞工及其家屬維持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縱使雇主已事先徵得勞工同意實施無薪休假但於無薪休假期間對所僱用的月薪制全時勞工其薪資給付義務仍未受影響至多得減少至法定基本工資10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為23,800元),而不能全數免除雇主的工資給付義務。 「雇主停工或停產,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或依比例減少工資,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是訴願人僅給付陳君104年3月份薪資8,387元,低於基本工資1萬9,273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事實,洵堪認定。 」(勞動部勞動法訴字第1040022308號訴願決定書) 本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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