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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費之認定標準如下:1.保險之標的,非屬於營利事業所有,所支付之保險費不予認定。但經契約訂定應由營利事業負擔者,應核實認定。2.保險費如有折扣,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3.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應轉列「預付費用」項目。4.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 ...

  2.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其扣繳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按各類所得之扣繳率就源扣繳,不用申報。而不屬扣繳範圍之所得,如出售專利權之財產交易所得等,則應按規定扣繳率申報納稅。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超過90天 ...

  3. 房屋稅案例. 更新日期:112-04-10. 案例一. 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 其計算公式如下:. 房屋核定單價 × 面積 × (1-折舊率 × 折舊年數) ×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適用稅率 = 應納房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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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個問題分二方面來說明:1.實施兩稅合一前,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的未分配盈餘累積數不超過規定額度者,均無課稅問題,因此公司分配盈餘時,尚無辨認盈餘所屬年度的問題。2.實施兩稅合一後,依照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的規定:「自87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 ...

  6. 下面兩種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人。 自102年1月1日起,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其認定原則如下: (1)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 ...

  7.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107年度及以後年度之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者,該實際支出金額得列為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規定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請問適用條件為何?(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