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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壹、課稅範圍. 二、哪些所得應該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 所得計算方法有哪些? 1110 股東取得符合緩課規定之股票,如欲放棄緩課所得稅之獎勵,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更新日期:112-04-19. 公司非特定之股東取得符合已廢止88年12月31日修正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6條、第17條或廢止前獎勵投資條例第13條規定之新發行記名股票,如於取得後始不欲享受免予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之獎勵 (放棄緩課)或於取得後將是項股票送存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保管時,應由股東併入放棄緩課年度或送存集中保管年度所得課徵所得稅。 前項股票於計算所得稅時,屬分配86年度或以前年度之盈餘或股利者,以股票面額為所得額。

  2. 1.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有隨銷售附贈禮券獎勵積點或保固服務等該附贈部分相對應之收入應於銷售時認列不得遞延2.嗣後客戶以獎勵積點兌換商品時屬營利事業給予客戶銷貨折讓性質應列為兌換商品當年度之銷貨折讓處理

  3. 營利事業經股東會決議依公司章程規定或主管機關命令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是否可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8款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規定予以減除?. (2805) 更新日期:107-07-16. 這個問題分2點來說明:. 1.營利事業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不論係經 ...

  4.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與綜合所得稅. 十九、居住者如何申報由公司或合作社分配屬於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 更新日期:113-04-22. 居住者身分股東取得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分配屬於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之股利或盈餘所填發「股利憑單」,得選擇全戶股利及盈餘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的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戶可抵減金額以80,000元為限;或全戶股利及盈餘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以全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 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的應納稅額加總,計算應繳(退)稅額。 更多相關資訊. 十六、「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規定. 113-04-24. 十七、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113-04-22.

  5. 以購入的土地或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設置的骨灰(骸)存放設施捐贈者,應檢附受贈機關、機構或團體開具領受捐贈的證明文件及購入該捐贈土地或骨灰(骸)存放設施的買賣契約書及付款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 以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捐贈者,應取具受贈單位載有股票出售價金的收據或證明文件。 另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28條規定,以具有文化資產價值之文物、古物、藝術品、標本、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土地捐贈政府者,應檢附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價值證明文件,或受贈政府機關或團體出具含有捐贈時時價並經目的業務主管機關備查有案之捐贈證明文件。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 (財政部94年7月8日台財稅字第09404542230號令)

  6. 國稅問與答. 贈與稅. 4113 申報贈與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應檢附那些文件? 更新日期:108-03-14. 1.填寫贈與稅申報書1份,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章)。 2.贈與人及受贈人贈與時之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各1份。 贈與人當年度戶籍有異動時尚須加附異動前之戶籍資料。 3.股票贈與、信託或買賣契約書影本1份。 4.委任他人代辦時,附委任書1份。 5.贈與人僑居國外且贈與人贈與時在我國境外者,應檢附我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授權書影本1份;若贈與人贈與時在我國境內者,應檢附護照影本1份,以供核對入境紀錄。 6.依本局通知函申報之案件,請檢附通知函影本。 7.經核准延期申報者,應檢附本局核准延期申報文件。

  7. 營利事業列報捐贈之限額如何規定? (2231) 更新日期:106-03-20. 營利事業之捐贈,可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1.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各級政府、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災害防救法第44條之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 2.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 上述所稱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之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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