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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5月29日 · 近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做成一則有關經紀合約糾紛的民事判決(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513號),足堪借鏡。 本案事實大略為:經紀公司A與藝人B雙方簽定有5年演藝經紀合約,約定A公司為B藝人的獨家經紀人。 嗣後B藝人認為A公司並未為其媒介足夠的工作機會,遂於合約第4年未結束前即自行接案演出。 A公司知悉後,認為B藝人違反獨家經紀合約,依據經紀合約中的違約條款要求B藝人賠償新臺幣(下同)五百萬的懲罰性違約金,B藝人則通知A公司提前終止兩造間經紀合約,並拒絕賠償。 兩造爭執不下,A公司遂向台北地院訴請B藝人支付五百萬違約金。 本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一、兩造間的演藝經紀合約已經因B藝人向A公司寄發終止通知而合法終止;二、B藝人不必向A公司賠償任何違約金。 換言之,藝人一方在本案中可謂大獲全勝。

  2. 2018年10月1日 · 2017年伊始就傳出國賓飯店信義房屋中和紡織等本地財團合資以50億元取得未來20年台灣麥當勞的特許經營權。 伴隨許多人記憶長大的麥當勞,其實在台灣已歷經合資直營(1983)、獨資直營(1993)、及開放加盟與直營併存(1997)三個階段,如依媒體所載 ...

  3. 2018年10月1日 · 2016年10月17日,匯頂科技,一家由聯發科 (MediaTek)持有約21%股權的電容觸控與指紋辨識IC設計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到了11月11日,匯頂科技股票飆破人民幣170,市值超過新台幣3500億,而當日聯發科股價小跌,市值掉到新台幣3500億以下,身為全球第11半導體公司的聯發科,市值竟被匯頂科技超越;這也使聯發科在2011年對匯頂科技投資的390萬美 (約新台幣1.24億)增值到新台幣700億以上。 聯發科在匯頂案投資的成功,不禁讓人聯想到過去飛利浦 (Philips)投資積電獲利將將近300倍的傳奇。 這兩件投資案中扮演伯樂的聯發科及飛利浦,絕不是單純的幸運,也不是卓越的財務操作而已,智慧財產在其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4. 2022年2月14日 · 知識分享. 公共出借權制度設計的困難與挑戰 (下) 2022/02/14. 目錄. (一)著作權法取徑. (二)文化政策專法取徑. 四、期待試辦計畫推動以數據為基礎的公共出借權制度立法. (一)從著作權到公共利益. (二)嘗試多元試辦方案平衡制度公平性與文化政策角力. (三)擴大試辦計畫取樣尋找全面導入的痛點. 本文刊載於臺灣出版與閱讀110年第4期. (一)著作權法取徑.

  5. 2020年10月28日 · 數位稅是針對數位經濟時代,新的網路商品或服務的平台收取的上架費用、數位商品或服務的跨境交易、涉及使用者個人資料相關的廣告服務等,因為可以明確溯源到交易的對象在國內,但利用這些跨國交易或服務獲利的企業,因無需在當地設立實體存在(即固定營業場所或商業代理人)即可透過網路跨境進行交易,在各國傳統法制多以實體存在作為課稅連結,無法對從事這類數位經濟活動的企業課徵合理稅捐,各國政府所採取的稅制變革。

  6. 2015年3月12日 ·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對於「發行機構」設有較嚴格之資格要求,「發行機構」須為經主管機關金管會核准設立,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億且專營電子票證業務之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實際上取得電子票證發行資格者,所發行均為實體卡,在電商領域幾未發揮任何作用。 三、禮券或儲值點數. 禮券或點數是歷史相當悠久的「商品」,各類型禮券或預付儲值點數,嚴格來說,並非「第三方支付」。 「理論上」,應該是消費者向商家預付費用,取得後續兌領商品或服務的憑證,亦即,由消費者直接支付予商家,不存在「第三方」。

  7. 2012年9月24日 · 台灣在1980年代初期開始推動生物科技產業,初期並沒有明確的政策及法令的配套,而是先以成立及協助非營利組織型態的財團法人及研究機構著手 (參見本節第三項、研發)。 生技產業重大的政策與法規始自1995年,其重要歷程如下: 表3-1. 政府推動生技產業政策及法規歷程表. 產業園區. 發展生技產業需要形成生技聚落,產生群聚效應,台灣的生技聚落開發始於1996年,歷程參見下述: 表3-2. 政府推動生技產業園區歷程表. 研發. 台灣的生技產業可以說是由政府投入的研發工作打底,為產業儲備人才及經驗。 可以說是由政府做為民間產業的投資先鋒,以下為1982年以來政府推動生技研發的重大歷程: 表3-3.政府推動生技產業研發歷程表. 人力資源. 任何產業的發展,人力資源是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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