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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 ·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 但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入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上述各項規範,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入境健康聲明系統 (航機版) Entry Health Declaration System (Aircraft version) 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旅客應詳實申報本系統資料。 填寫不實者,依該法第69條規定,最高得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鍰。 According to Article 69 of the Communicable Disease Control Act, any person who falsifies on this notice shall be fined up to NT$150,000. 所有入境航班旅客過去14天內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及四肢無力等症狀,請於抵臺時主動洽CDC檢疫人員,配合健康評估及完成本系統健康申報。
, 備註: 所有入境人員均應進行7 天自主防疫;過去14 天內有症狀旅客, 入境時請主動洽檢疫人員及配合必要採檢措施,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辦理。 免簽證、 落地簽證、電子簽證及申請簽證相關規定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東南亞國家人民有條件免簽相關規定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移工請配合. 勞動部專案管理措施;境外生請配合教育部專案管理措施。 製表時間:112 年2 月7日製表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備註: 所有入境人員均應進行7 天自主防疫;過去14 天內有症狀旅客, 入境時請主動洽檢疫人員及配合必要採檢措施,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辦理。 親屬指三等內血親及其配偶。 境外生請配合教育部專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