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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期食品千萬不能吃?錯,沒超過「消費期限」就能食用。用來表示食品安全性的期限可分為「有效期限」與「消費期限」,但市面上商品大多僅標示「有效期限」。
- 米飯需完全放涼後,再冷凍保存?錯,剛煮好放入密封容器再冰可保持風味。覺得餐餐煮飯很麻煩,或是有吃不完的剩飯時,只要放入冷凍庫,就得以保存。冷凍保存時可以先分成1人份,再裝進耐熱的塑膠容器裡保存。
- 香蕉可以冷藏?錯,**用衣架「吊香蕉」可使香蕉保存更久。香蕉是熱帶水果,所以在低溫狀態下不易熟成,若是將香蕉放在低溫處,香蕉的呼吸作用就會因此暫停,導致表皮長出黑斑,也會更容易變軟。
- 沒用完的蛋液一定得丟掉?錯,冷凍保存退冰後就能使用。蛋殼破掉的雞蛋、只剩下蛋黃或蛋白等沒用完的蛋液,可保存1到2週左右。先將保鮮膜鋪在小碗裡,再將蛋黃與蛋白分開盛裝,接著綁成小袋子的形狀再冷凍保存,這樣退冰後就能使用了。
居家防疫改變部分人的外食習慣,或許現在傾向「自己料理」的人多了一些。尤其開伙容易留下更多剩菜,那麼這些剩菜你都冰多久、吃多久呢?若放超過了時間,很容易吃下細菌,甚至有食物中毒的風險。究竟,室溫、冷藏、冷凍各別能儲放剩菜多久?
李婉萍建議,如果讓食物稍微放涼再放進冰箱,在冬天最好不要超過2個小時,在夏天不要超過1個小時。正確的肉類退冰應該放在冷藏室裡頭去做低溫的退冰。相較室溫退冰,運用微波爐解凍食材更能保留食材養分。
營養師宋明樺在節目《 健康2.0 》影片中表示,年菜的種類跟份量都非常多,每次過年吃完年夜飯一定都會有剩,而食物容易受污染的危險溫度帶為5~60°C,在台灣一年四季其實都處在這溫度,當食物放於室溫時間越長,細菌複製數量就越多,她表示,吃飽飯通常都是1-2小時後的事情,這時候菜盤其實都涼的差不多了,只要「手摸盤子溫溫的」就可已馬上拿去冷藏,用溫度急速下降的方法來減少細菌滋生,別等到最後要睡覺了才拿去冰。 另外,許多人也會把剩下的飯菜拿出來複熱,宋明樺指出,隔夜菜一定要徹底加熱,不要溫溫的就吃,加上反覆加熱水蒸氣不斷流失,使得料理越來越鹹,不論是菜餚還是湯底、佛跳牆,尤其對於家中有長者或三高患者,建議烹調者於反覆加熱時多加水或辛香料,都能避免味道越煮越重而影響健康。
錯! 可以直接冰! 針對第一個說法,冰進去的剩菜哪一個不是水分含量很多的? 所以根本不需要擔心是否會造成水蒸氣凝結。 第二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降溫過程本來就需要經過傳導方式,表面的溫度降低,讓低溫「滲到內部」,而且根據肥湯姆原則中的」「溫度」、「時間」,需要趕快降溫至4度。
寶林茶室近日爆出食物中毒事件,使得人心惶惶,如何正確保存食物也掀起討論,食安專家「韋恩的食農生活」就指出保存剩菜的4個NG作法,比如飯菜放電鍋保溫是錯的,因為電鍋只有保持40-50度左右,這樣的溫度並不夠殺菌,還會培養出細菌,因此食物還是放冰箱比較好。 粉專「韋恩的食農生活」發文,表示老一輩的人要丟棄剩食,總有捨不得的心情,但是剩菜的保存需要注意別犯這4大點,分述如下: 錯誤觀念1:飯菜放電鍋保溫就不會壞。 電鍋切保溫,大概只會保持在40-50度左右,40-50度左右,這樣的溫度並不夠殺菌,反而像是在培養細菌,這樣放到隔餐,可能就細菌超標。 只有超過65度以上保存,細菌才難以存活。 正確方法:食物保存還是放冰箱比較好。 錯誤觀念2:剩菜沒吃完熱好幾次.
農曆春節來了! 家家戶戶忙著預備年節佳餚,以為先煮好或吃不完,都放進冰箱冷凍保鮮就好,不過營養師提醒,冰箱是食物保鮮的必備家電,卻不等於保鮮的時光暫停機,冷藏、冷凍只能降低微生物的繁殖速度,延長食物保存時間,但無法讓食物永久保鮮。 以下1張「食物保鮮時間表」一次看懂能冰多久。 台東基督教醫院營養師張亦凡表示,家族成員過年期間返鄉團聚,今年農曆春節長達10天,不少長輩為了每餐桌上菜餚,陸續採買年節所需食材,把冰箱塞滿滿,不夠放再買個冷凍櫃,爭取食物的保鮮空間。 對許多家庭主婦來說,以為食物冰進去之後就可以保存更久,但其實要注意,煮過且未沾到口水的食物冷藏頂多保存3~4天、冷凍最長切勿超過半年。 延伸閱讀: 飲料隔夜沒冰變「細菌濃湯」太噁! 食物保存3迷思「冷凍也會壞」 常見食物、食品保鮮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