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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3月勞保投保薪資上限經行政院核定通過。. 2016年4月30日,勞動部發函指將十年未調高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俗稱勞保天花板)將由新臺幣43,900元調高為 新臺幣 45,800元,預計於同年5月1日生效。. 2021年通告(2022年調整),因應勞保職災保險費率每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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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工保險 ,一般簡稱為 勞保 ,是 中華民國政府 所設計制定的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 前身 [ 編輯]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依據《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開設勞工保險。 在早期施行時,勞工保險制度層面屬於臺灣的地方性制度,並且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負責勞工保險的業務。 最早保險制度保障的內容僅包括傷病、殘廢、生育、死亡與老年等給付。 1956年,《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完成第三次修正後,新增疾病項目。 後來,政府陸續將 農民健康保險 與 公務人員保險 等劃入其中,使得勞工保險為最早施行的社會保險制度。 歷史 [ 編輯] 1958年7月11日,為了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立法院制定《 勞工保險條例 》。

  3. 2021年1月20日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列表. 臺灣正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截至2021年1月, 國際勞工組織 制訂了190個 公約 ,這些公約通常經由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生效後對各締約國產生效力。. 公約主要涵蓋了 人權 和 勞工 權利等領域,其中有8個基本公約 ...

  4. 中華民國勞動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勞工 、 人力資源 等 勞動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並負責辦理 社會保險 類的 勞工保險 ,與代辦 國民年金 。 其前身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歷史 [ 編輯] 1947年,《 中華民國憲法 》施行前, 國民政府 曾計畫在 行政院 成立「 勞動部 」。 1948年5月13日,行政院改成立「社會部」,原先規劃的勞動部降編為社會部下的勞工部門。 1949年3月21日,裁撤社會部,勞工業務改由 內政部 負責,成立「 內政部勞工司 」。 1987年8月1日,內政部勞工司改制,獨立升格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1999年7月, 精省 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承接原屬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業務,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改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5.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稱勞發署是中華民國勞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與技術士證照業務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外籍勞工聘僱許可與管理等事項

  6. 編. 國際勞工組織 (英語: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 ILO ;法語: 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u Travail ;西班牙語: Organización Internacional del Trabajo )是 聯合國 的一個 專門機構 ,也是聯合國唯一的 三方機構 (政府、雇主和工人)。. 該組織成立於1919年,其設立是 ...

  7. 國際勞動基準 (英語: International labor standards )是指根據 國際勞工組織 的公約和建議書形成的勞工標準。 大體上勞動基準可區分為三大類: (1)保護性基準:目的是為了排除特定不為社會所接受之行為或管道,包括: 工作時間 、 安全衛生 、 就業保障 、 保險 、 基本工資 、 歧視的禁止 、 同工同酬 、 弱勢勞工保障 。 (2)參與性基準:提供勞、資、政三方共同制定和執行勞動基準的權利、制度和方法,包括: 勞工參與 、 結社自由 、 團結權 的保障和 團體協商 等。 (3)促進性基準:關係到促進生產力、就業、對抗失業、低度就業和強化勞動市場功能的基準,包括: 職業訓練 、 教育訓練 、 就業服務 、 職業復建 、 勞工行政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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