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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2. 營業稅就其全部銷售額按特種飲食業稅率15課徵由營業人依規定按期自動報繳但主管稽徵機關亦得依實際營業情形查定其銷售額課徵之。 更多相關資訊. 營業人以分期付款方式銷售貨物,如何計算銷售額? (9305) 112-04-25. 營業人於人力銀行網站刊登人事求才廣告,取得憑證之進項稅額,能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9332) 110-04-22.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由在台營業場所或代理人支付機師、空服員住宿等費用,能否申報扣抵? (9331) 110-04-22. 中古車商銷售向依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政府機關或個人購買之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其原始取得之進項憑證,能否提報扣抵銷項稅額? 如能扣抵又於何時提出? (9330) 110-04-22.

  3. 營利事業所得稅. 伍、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費用(共計53題) 營利事業伙食費之認定標準如何? 應取具何種憑證? (2245) 更新日期:106-03-20. 1.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應提供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名單。 但國際航運業供給膳食,得免提供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就食名單。 2.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在下列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1)一般營利事業列支標準: 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最高以新臺幣2,400元為限。

  4. 1.海外所得係指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 2.為利於計算,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包括海外之 (一)營利所得 (二)執行業務所得 (三)薪資所得 (四)利息所得 (五)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六)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七)財產交易所得 (八)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九)退職所得及 (十)其他所得等。 更多相關資訊. 1752 財政部核定有成本及必要費用減除標準者有哪些所得? 111-05-02. 1746 來臺工作之外籍專業人士或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其海外所得是否須辦理申報? 111-05-02. 1745 海外所得在海外繳納之所得稅可否全數扣抵基本稅額?

  5.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其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應如何計算? 更新日期:113-04-22. 外僑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中華民國來源之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填寫在同一份申報書內合併申報納稅。 在計算稅額時,有下列三種方式: 1.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2.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應該申報的各項所得所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合計為全部應納稅額。 其中,在計算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之應納稅額時,只能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自己之免稅額,其餘符合規定之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由未分開計稅方及受扶養親屬申報減除。 3.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算稅額,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6. 1743 個人海外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門檻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8. 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7. 自102年1月1日起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其認定原則如下: (1) 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 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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